

目前本澳積極推動“1+4”經濟適度多元,當中不僅致力於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之外,更包括“文化”在內。漁業及其週邊產業是昔日澳門的經濟支柱,由此孕育的漁文化時至今日仍能在本地略窺一二,然而,文化作為城市的核心功能之一,加上文化體育作為四大重點產業版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對此,本人尤其希望有關職權部門能進一步放寬“澳門漁業文化推廣活動資助計劃”的資助類型,助力休閒漁業深度發展。
近年來,海事局已在協調漁業轉型升級方面做出努力,如推出了“休漁漁家樂”漁船體驗活動,本人於今年1月書面質詢提到,目前“澳門漁業文化推廣活動資助計劃”的資助類型僅限於“漁船遊歷”,適逢政府推動六大片區活化發展,建議特區政府能夠放寬資助類型;當時海事局回覆指會綜合考慮各項因素和意見,因應實際情況適時研究優化。
海事局局長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居民和旅客對海上遊反應一般,當局將集思廣益增加旅遊吸引元素,持續透過不同方式協助漁業升級轉型。隨著各片區中長期硬件建設的推進,尤其是以23號及25號碼頭為重要節點的內港片區,計劃將加入漁港文化特色店、休憩和海岸空間等多元化元素,故本人建議當局能將“澳門漁業文化推廣活動資助計劃”與“1+4”經濟適度多元策略相結合,協助漁業跨界合作,推動休閒漁業。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是否正在對“澳門漁業文化推廣活動資助計劃”成效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調整和優化?除了“漁船遊歷”外,政府會否考慮將其他類型的漁業文化活動納入“澳門漁業文化推廣活動資助計劃”中?
二、對於海事局計劃為漁業增加旅遊吸引元素,請問除了會在外港碼頭開闢空間用作海上遊上落客航點之外,還會有何相關計劃?
澳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關於立法會梁孫旭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