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李振宇就未成年僱員權益保障事宜提出質詢(附質詢回覆)

議員之聲|李振宇就未成年僱員權益保障事宜提出質詢(附質詢回覆)

現行《勞動關係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者須年滿16歲。根據2024年第3季就業調查,16-24歲組就業人口有1.42萬人,本地就業居民則有1.09萬人。不過,對於年滿16歲而未滿18歲的未成年僱員則未有詳細統計數據。

未成年僱員雖已具備一定的工作能力,但由於其生理和心理上的不成熟,他們在工作中可能會面臨更多的風險和不平等對待。因此,現行《勞動關係法》對於相關人士作出特別保護性規定,如禁止僱主安排未成年人夜間工作或超時工作、限制和禁止未成年人從事特定工作等,以預防發生妨礙未成年僱員接受教育及危害其安全、健康及身心發展的任何情況。然而,由於本澳勞動基準相對較低,如每周正常工作時間達48小時,對未成年僱員的身心健康可能會造成一定壓力。

未成年僱員作為一個特殊的勞動力群體,需要政府和社會給予特別的關注和保護,未來有必要透過檢討完善勞動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力度和社會監督,以更好地保護未成年僱員健康成長。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目前,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的就業規模及主要從事行業和職業有何特征?未來當局會否加強未成年僱員的就業統計工作,令社會可以詳細瞭解相關群體的就業狀況?

第二,當局近年是否發現未成年僱員勞動權益受損案例?

第三,限制未成年人提供的工作清單及禁止未成年人提供的工作清單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至今已16年。請問,當局會否因應經濟社會發展,適時檢討修訂有關工作清單,以促進未成年僱員健康成長?

澳區政府勞工事務局關於立法會李振宇議員書面質詢的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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