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已發出五次“警鐘長鳴”,對比去年全年7宗來講,今年至今紀律部隊涉嫌違法已經不算少數。近年來,司長在紀律部隊違法事件發生後,均表示將高度關注,並依法追究違紀者的紀律責任。同時,表示透過“警鐘長鳴”加強監督作用,做好紀律管理,並就內部監督管理等工作進行檢討,堵塞漏洞,糾正疏失。但多宗事件接連發生,顯示紀律管理層面的工作仍有疏漏,缺乏足夠的警惕性和預防性措施,嚴重打擊警隊的形象及社會對警方執法的信心。
雖然近年來,保安部門持續加強內外部監督工作,已革新成為市民歡迎、認可的紀律部隊。然而,面對今年上半年便有的7宗違法行為,且並非一般的違法行為,保安當局必須重視有關情況。在“警鐘長鳴”公佈的案件中,部分是市民舉報,部分案件有的在刑偵過程中揭發,有的存在“知法犯法”的情況,如醉駕酒駕、勒索等,反映出管理和警隊文化已有弊端。還有不少違法行為已維持較長時間,例如早前有海關官員濫用病假行為,分別缺勤1,400多天及900多天,都顯示內部制度和管理存在明顯的漏洞。涉及紀律部隊的罪案,一宗都嫌多,保安當局應整體性在制度和管理上進行檢討梳理,以完善內外監督機制,尤其必須思考如何加強人員管理,不斷優化各項執法和警務管理工作,不因漏洞成為違法的便利之門。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過去保安司就已要求各部門要不斷評估潛藏的安全漏洞與隱患,不斷完善應急機制,並積極審視現有的安全預警制度。但就現時接連發生的違法行為來看,在內部監管方面仍需進一步改善。近期保安司司長表示,將從監管方面依法進行改善,針對現時不斷出現違法違規情況,請問保安當局在紀律管理上,將會如何加強監管以改善有關問題,在風險評估及預警機制又將如何進行優化,以整體上堵塞制度及監管上的漏洞,降低違法事件的發生?
2、針對過往不斷發生的違法行為,保安司透過“警鐘長鳴”加強監督作用,並公開處理違法個案,讓警隊內部起到警惕作用外,如何防止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亦同樣重要,尤其在人員管理方面。請問保安當局未來將如何加強宣教工作,以加強保安當局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尤其是局級管理層面的責任意識,以提升社會對紀律部隊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