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3 年 3 月 24 日 第310/E234/VII/GPAL/2023 號函轉來李靜儀議員於 2023 年 3 月 17 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 2023 年 3 月 27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2004 年,特區政府頒佈了第 2/2004 號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旨在通過貫徹預防優先、妥善醫療的防治結合原則,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治療傳染病,保障公共衛生。
在過去本澳應對流感大流行、埃博拉病毒病、中東呼吸綜合徵等傳染病的威脅中,《傳染病防治法》均為相關防疫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礎並發揮重大作用。特別是在應對新冠疫情期間,衛生局根據特區政府應對疫情的策略及《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制訂各項防疫措施,有效落實和推進各項防疫工作。
衛生局將根據傳染病防控經驗,就優化《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全面審視,並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有序推動修訂工作,以配合未來的防控工作所需。
衛生局局長
羅奕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