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闻 議員之聲|李靜儀促總結經驗完善《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防控能力

議員之聲|李靜儀促總結經驗完善《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防控能力

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將近二十年,以有效地防控和治療傳染病,規定傳染病的報告、監察、控制和處理的程序和措施,以保障居民健康。期間本澳經歷了非典型肺炎和新型冠狀病毒等重大疫情,對於《傳染病防治法》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是否能有效落實各項措施,以至處罰制度等均需要適時檢討。

本澳新冠疫情趨向緩和,部分防疫措施已放寬;當局日前再次呼籲居民勿掉以輕心,並指出預計數月後當居民免疫力開始降低時,可能會再現疫情高峰;此外,全球不時出現各種新型病毒,例如去年列為法定傳染病的猴痘病毒,對本澳帶來公共衛生和防疫的風險。當局應吸取過往在應對大型公共衛生事件中的經驗,檢討《傳染病防治法》的執行情況和處罰規定等問題,作出總結和加以完善。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規範了特區政府有關防疫的職權,以及個人及公共或私人實體依法合作的義務,以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治療傳染病。法律實施將近二十年,當局亦曾指出會適時檢討優化制度,請問當局有否具體的檢討計劃和明確的修訂時間表?發現了哪些涉及政策、程序、機制的不足或漏洞?

二、為有效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了違反防疫措施須負上刑事責任。然而,社會意見認為應按實際情況或嚴重性採取不同的處罰制度,對於初犯、誤犯者或情節輕微的狀況,可處以合適程度的例如行政處罰等。請問當局會否對上述問題作出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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