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梁普宇就加強僱員職業安全保障提出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梁普宇就加強僱員職業安全保障提出書面質詢

近年,隨著全球變暖,暴雨、高溫、颱風等極端天氣事件頻發。極端天氣對廣大僱員,尤其建築、外賣員、園藝等戶外工作者的職業安全構成嚴重風險。勞工事務局制定了《颱風及突發公共事件下之工作指引》以及《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等情況下的工作安全指引》,向僱主和僱員提供基本的工作安全參考,但有關指引在實際執行層面上仍具一定局限性,尤其缺乏酷熱天氣下,針對戶外工作者清晰的工作指引。

針對酷熱天氣僱員職業安全保障,當局除持續開展宣傳,加強巡查外,亦推出“抗熱服及防曬帽套”、“便攜式掛腰風扇”、“冷氣背心”等推廣計劃,協助前線戶外工作人員做好防暑工作。但當局在推出措施支援業界及僱員的同時,亦需進一步完善極端天氣尤其酷熱天氣下僱員工作安排指引。

內地於2012年公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或以上,須停止當日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採用輪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香港亦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制定黃色、紅色及黑色三級工作暑熱警告機制,提醒僱主和僱員採取所需的防暑措施,減低僱員工作時中暑的風險。

對比之下,針對酷熱等極端天氣下僱員工作安排,本澳仍有改善的空間。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第一,當局未來如何參考和借鑒內地及香港等地區做法以及本澳實際情況,制訂酷熱等極端天氣下僱員工作的詳細指引,按照實際溫度或體感溫度,科學制定戶外工作的工作時長,減低僱員中暑風險,保障僱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內地將中暑列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請問,當局會否借鑒有關作法,加強戶外工作者高溫天氣下職業安全保障?

第三,現行第40/95/M號法令《核准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實施至今近31年,當中對於職業病的規範與現時的產業結構已不相適應。請問,因應產業結構的顯著變化以及統計局正在開展的行業和職業分類修訂工作,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加以配合,以進一步完善職業病規範,加強受職業病傷害之僱員的保障和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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