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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9日 議程前發言 李靜儀)
安居樂業是每個市民的願望,近年特區政府積極推動構建“五階梯房屋"政策,在規劃住屋供應的同時,亦必須制訂和優化相關法律制度,當中包括完善私人房屋的制度。資料顯示,本澳住宅單位實用面積平均價格從2009年至2020年上升了352%,樓價高企,居民供樓壓力非常沉重,部分人更面對購買一手樓的各種風險。
眾所周知,前「海一居」項目當年預售時,本澳尚未實施俗稱“樓花法"的規管預售樓花制度,二○一五年底該項目所在的土地因批給期限屆滿而被收回,已購買樓花的小業主多年來奔波求助,最終政府推出“置換房",讓相關合資格人士選擇購買。但與此同時,不少業主仍要另付訴訟費自行向前「海一居」發展商追討巨額樓款,承受極大的經濟和心理壓力;據了解,一些業主數年前已入稟法院,但被告以疫情等原因一再要求延期處理,部分案件目前仍在等待排期上庭,相關小業主至今未能收回應得的樓款和賠償。
此外,近年本人亦接獲不少有關橫琴等地置業的求助個案,例如被人以誇張失實的銷售手法誤導,收樓時發現貨不對辦,甚或有發展商因資金問題而未能完成項目等。目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已成立工作專班作跟進,部分小業主亦透過司法途徑追討,希望獲得合理的解決方案。
上述這些個案,發生的地點、時空、背景和原因各有不同,但相關小業主同樣面臨著巨額損失的風險,追討過程非常煎熬、身心俱疲。涉及動輒數百萬元的置業決定,確實需要非常謹慎;但小業主始終是弱勢一方,若出現問題,小業主根本難有足夠的財力、能力和時間向佔主導地位的發展商追討。為此,不少地區均會制訂規管一手樓銷售或預售樓花制度,例如鄰近的香港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設立專責部門及中央電子資料庫等,加強規管和資訊透明度。
日前,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有關一手住宅物業交易行為,本澳有完善及相應的法律制度保障;本人並不認同有關說法,事實是本澳的一手樓銷售規管方面存在漏洞,現行的“樓花法"已生效多年,內容簡單且存在較大的不足。法務局曾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回覆本人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認同在樓花款的監管方面仍有完善空間,特別是可考慮規定發展商須將樓花款專門用於興建有關樓宇,並從法律和實際操作層面研究各種可行方案。然而三年過去,具體修改方向、時間表和跟進措施還未見蹤影。
本澳未來將持續有私人住宅樓宇供應,本人再次促請政府參考鄰近地區經驗,積極研究和完善一手樓銷售和預售樓花的監管制度,例如完善容許預售的條件,明確規定樓花所得款項須專款專用作為建樓支出,避免發展商資金不足導致樓盤爛尾;更應該對物業的銷售安排、樓盤廣告、售樓說明書、售價計算、示範單位和買賣合約等環節作出清晰規定,並制訂相關指引和罰則,進一步防範銷售陷阱、拖延交樓、質量不佳或貨不對辦等情況,以保障小業主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