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法院訴訟程序繁瑣複雜,不僅耗費大量時間,還需承擔高額費用,同時還可能因案件排期而經歷漫長的等待,因此,仲裁作為法院以外另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正在全球範圍內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通過仲裁解決民事關係中的糾紛,不僅在程序上更加簡便靈活,還能夠有效地節省時間和成本,減輕法院系統的負擔,這使得其成為許多國家處理私人法律關係爭議時的一種重要選擇。
2013年澳門特區政府頒佈了新的《澳門仲裁法》,取代了之前的《澳門自願仲裁法》和《涉外商事仲裁專門制度》,統一了本地仲裁和涉外仲裁的法律框架。2019年澳門再次修訂仲裁法,進一步完善了仲裁制度。目前,澳門有澳門消費爭議仲裁調解中心、澳門律師公會自願仲裁中心、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三家仲裁機構,然而,仲裁這種解決爭議的機制在澳門尚未真正普及。隨著澳門經濟的持續發展,仲裁機制的推廣與應用在未來應具備廣闊的發展前景與諸多潛在機遇。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品質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強調要加快推進大灣區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建設,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立大灣區統一仲裁規則和線上爭議解決平台,爭取成為國際領先和具世界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高地,提高中國仲裁的公信力和國際競爭力。請問有關當局未來如何配合國家公佈的《意見》,進一步完善仲裁制度,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優勢互補,提升大灣區仲裁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同時,也將推動澳門仲裁發揮更重要的作用,立足澳門,服務全球?未來如何配合國家政策及澳門發展,加強仲裁人員的培養及培訓,加強與其他地方的仲裁機構的交流,借鑒先進的經驗和做法,提升自身的仲裁水平?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已開通啟用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線上辦案系統,目前的情況如何?
二、澳門在處理涉及葡語國家的法律事務方面,特別是在國際商事交易和跨境爭議解決的領域中,擁有顯著的優勢。從長期發展的角度來看,請問有關當局會否進一步助力澳門打造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貿易爭議仲裁中心,吸引葡語系國家和粵港澳大灣區的爭議當事人選擇澳門作為仲裁地,為雙方提供高效、專業的糾紛解決機制,增強澳門在國際事務及糾紛解決領域中的知名度與競爭力,進一步助力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邁向新的階段?
三、鑒於居民選擇仲裁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是效率,內地在“雲仲裁”、智能開庭系統等方面的經驗做法,值得澳門學習,廣州仲裁委是業界最早探索互聯網仲裁的機構,並主導建立多個線上仲裁平台,廣州仲裁委已將人工智能與仲裁服務深度融合,率先探索開發AI仲裁秘書,具有庭前身份驗證、庭中語音記錄和庭後裁決諮詢三大功能。請問有關當局,會否借鑒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研究建立網上仲裁制度, 例如明確網上仲裁概念、劃定受理範圍和適用條件、搭建配套的網上仲裁平台、設立線上與線下庭審之間的轉換銜接機制等,以降低交通成本,提升爭議解決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