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生效至今將近兩年,特區政府以祐漢新村第八街公共房屋建設作為都市更新計劃的先導項目,近日又公佈短期內重建前郵電局宿舍。議員李良汪指出,有關工作客觀上有助推進都市更新,但上述兩個項目由政府主導,且均為國有土地;對於社會更為關注的私人老舊樓宇重建,卻仍未見有何實質性成果。
此外,他稱,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已完成協助“祐漢七棟樓群”籌組管理機關,並收集大部分業主簽名,正積極聯絡部分身處海外的業主,以申請規劃條件圖,進一步推動落實重建計劃。然而,直至現時尚未有進一步消息,相關業主對都市更新的進展深感無奈,擔憂計劃懸而不決。
李良汪指出,位於巴波沙大馬路南慧閣都更項目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日前在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基於控制該區人口密度,該樓宇重建受單位數目及實用面積限制,其住宅單位最大許可數為一百O四個,僅比原有的九十九個住宅單位多出五個。即使已放寬高度至九十米,但在無增量且住宅面積受限的情況下,難以吸引私人實體投資重建項目。若缺乏私人實體的投資推動重建,業主則需自行承擔重建費用,令都市更新工作更加難以推進。
他認為,倘人口密度高的分區因需控制增長而限制可建單位數量,而舊城區因有世界文化遺產而限制建築物高度,從而減少可建單位數量;新城區則仍未需要都更重建。如此,本澳有甚麼區域具條件進行都市更新?問題值得特區政府深思。並強調,都市更新作為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策略,對優化居住質素及環境、改善城市整體空間、促進經濟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特區政府必須進一步反思並調整政策,加大力度推動都更重建,以免令《都更法》形同虛設。
“祐漢七棟樓群”作為都更公司首個舊區更新項目,去年已完成協助該樓群籌組管理機關。其重建進度一直備受社會關注,惟直至現時,仍在透過各種方式持續接洽餘下的業主,處理整合業權等問題。他質詢當局在業權處理方面是否遭遇阻礙,將會採取哪些措施加快工作推進和落實?對於其他有意重建的私人項目,特區政府將如何有效推動,為相關項目提供支援?
特區政府以控制人口密度為理由,限制南慧閣可建的住宅單位數量和實用面積,令有意投資的私人實體卻步。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表示,會就該草案進一步研究,並延後再討論。李良汪要求政府交代,為達到控制當區人口密度的目的,會否考慮未來在同區的高齡社會房屋拆卸後,轉為其他公共設施用途,或調整同區祐漢新村第八街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的項目規模,以平衡該區人口密度?此外,針對南慧閣等自發重建項目,將如何調整政策,既能保障城市規劃的合理性,又能鼓勵私人實體投資,從而促進都更工作有效落實?
《二O二五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將推進都市更新,並計劃檢討現行的法律制度。在早前的運輸工務領域辯論中,李良汪曾就《都更法》的修改提問,但未獲得清晰的回覆。質詢特區政府現時是否已有計劃對《都更法》進行修改?倘有,將從哪些方面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