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過去因應經濟在疫後復甦不均衡,且考慮到企業經營仍然困難,當局將“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及“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還款期上限由八年延長至十年,以舒緩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的還款壓力。但隨著消費模式的轉變,且融資成本加大,本澳中小企業的經營時至今日仍然困難重重。十分需要特區政府持續加大力度進一步幫扶,尤其在大環境改變下的還款壓力有增無減,更需要特區政府採取適當的措施助中小企業應對債務危機。
當局曾表示,工商業發展基金至2024年底逾期還款金額超過五億,當中中小企業的逾期欠款餘額就有一億八千多萬元,可見,中小企業的債務壓力仍然較大。按照工商業發展基金規章,只要超過三個月不償還借款,就會透過稅務執行程序進行強制徵收。相信未來將有不少個案要進入司法程序,對司法的工作將有更大壓力及負擔。特區政府應再思考加大措施力度,助中小企業能夠舒緩還款負擔。同時,可研究設立相應的處理機制,給予有債務困境的中小企業或有債務危機的居民可以有一個喘息和重新出發的緩衝空間,以令居民有重新出發的機會,更好保持澳門的穩定發展。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現時工商發展基金雖然延長了相關的還款期,但中小企業的還款壓力仍然較大,且經濟的發展不均衡的情況仍然存在,特區政府會否再進一步研究出台措施緩解企業還款壓力?如會否有條件設立最低還款機制,以讓中小企業減輕還款負擔?
2、因應營商環境的轉變,不少中小企業亦面臨融資困難,不少企業及居民亦開始出現債務危機,面臨進一步結業清算,甚至被入稟法院追索。雖然本澳現時設有“無償還能力制度”,但在實際執行上,仍缺乏有效制度妥善處理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權利義務。為此,請問當局會否參考外地經驗,考慮修訂及完善個人破產制度,針對性處理居民債務危機問題,以保持澳門的穩定發展?
3、經財司在今年施政方針已就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一系列的援助措施,但面對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仍然困難,特區政府未來還有何措施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尤其在消費模式的轉變上,會否再推出針對性措施,以進一步促進市場消費力,更好提升澳門經濟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