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署日前公佈,巡查期間發現本澳多處新安裝街名牌以貼膜方式製作,與工程要求使用的釉下彩瓷磚嚴重不符,涉嫌有欺詐成份,已報警追究。相關事件涉及三百六十二個街名牌,工程費逾一百一十萬澳門元。
議員李良汪表示,雖然當局在新聞稿當中指出已對事件即時作出處理,惟相關情況在網上公開後當局才發出聲明,令社會質疑其通報機制上存在不足。同時,根據市政署資料顯示,工程的施工期自二O二三年六月至二O二四年七月。按照相關期限,工程早已完工,當局雖稱未對工程進行驗收,但難免令公眾對市政工程的施工監測、驗收程序及通報機制等方面存疑。
李良汪指出,除上述工程,市政署自二O二O年透過“以工代賑”政策,亦陸續推出多項市政工程,包括分階段對全澳街名牌進行維修保養,翻新及清潔位於“澳門歷史城區”內現有的豎立式及掛牆式街名牌,亦會製造及安裝新街名牌,建造名牌底座及燒製釉面瓷磚。整個項目分十期進行,涉及全澳五千一百多個街名牌。
根據當局資料顯示,第十期工程的施工日期為二O二三年八月至二O二四年八月,而工程目的為全澳各公共街道現有街名牌(豎立座地式及掛牆式)進行維護、清潔及塗漆的工作,內容包括按照市政署人員所指定的各公共街道地點,為需要清潔及維護的街名牌在施工前及竣工後拍攝相片記錄(近距離及遠距離),以及一系列包括油漆、防潮、批盪、磨砂及清潔等工序。按照上述情況,工程進行期間,當局理應與承判單位持續保持溝通聯繫,指示其需要進行的街道地點,並具體掌握本澳各區街名牌的實際狀況。惟工程同樣已完工多時,在是次事件被公開前,亦未見當局對本澳街名牌的情況有進一步說明。在此情況下,當局是否已掌握本澳街名牌現存問題,公眾不得而知。
是次事件由網上資訊對外公佈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後,市政署才發佈新聞稿指已在巡查中發現,且已即時報警處理,令居民質疑當局在通報機制方面存在延誤。他質詢市政署於工程的哪一階段發現相關問題?為何未有即時向外公佈事件?就現時通報機制不及時的情況有否作出檢討?
同時,當局雖強調工程未驗收且已作出處理,惟相關工程施工歷時一年,且在工程完成後當局才發現當中出現的嚴重紕漏,凸顯現時在公共工程的監測制度中仍有極大改善空間。他要求當局交代,是否已就相關事件作出嚴肅檢討?尤其就公共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後監測機制,有否作出有效改善措施?未來會否在公共工程合約中要求承判商定期匯報工程情況,以及加強巡查次數,以提升監察作用?
此外,除了上述製造及安裝街名牌工程,當局於去年8月至今年8月亦於本澳開展維修及保養全澳街名牌工程(第十期),相關工程的內容包括按照市政署人員所指定的各公共街道地點,為需要清潔及維護的街名牌在施工前及竣工後拍攝相片記錄(近距離及遠距離)、採用去漆水鏟掉街名牌底座舊有油漆、用磨砂紙磨平及清潔釉面瓷磚……等工序。質詢相關工程進行期間,當局有否就本澳街名牌所存在的問題制作清單?現時是否已詳細掌握本澳街名牌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