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澳區政府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關於顏奕恆議員提出之書面質詢的回覆

澳區政府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關於顏奕恆議員提出之書面質詢的回覆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就立法會透過2022年1月27日第111/E85/VII/GPAL/2022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2年1月21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2年1月28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經徵詢警察總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社會工作局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之意見,本辦公室現回覆如下:

就質詢第一點內容,保安司每季度公佈本澳的罪案統計及犯罪趨勢,統計分類是嚴格按照《刑法典》的規定,其中《刑法典》第十八條指出未滿16歲之人不可歸責,第六十六條列明行為人作出事實時未滿18歲法官可考慮減輕刑罰,第2/2007號法律《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亦規定對年滿12歲尚未滿16歲違法人士所採取的教育監管措施,故此保安當局所公佈的青少年犯罪是根據刑事歸責年齡(即16歲)作為分界線進行統計,列出涉案人士在15歲及以下的情況,與社會工作領域對青年或青少年的界定準則並不相同;當然,從犯罪學角度,對不同年齡層的犯罪現象可作理論分析和研究,以配合相關的執法行動。

就質詢第二點內容,警方一直透過既有恆常聯絡機制與本澳各大專院校、中小學,教育團體和青年社團保持緊密聯繫,快速通報涉及青少年的罪案及其他罪案。2021年,司法警察局關注少年組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聯絡機制協助校方處理與青少年相關的求助個案共126宗,涉及案件種類包括電腦犯罪、性犯罪、勒索及傷人等,並接獲校方舉報縱火、性騷擾等犯罪訊息,已迅速破案。此外,參與“學校安全聯絡網”的學校代表亦聯同司法警察局人員進行“警校聯合防罪巡查”工作,校方表示經巡查後學校周邊的治安環境得到改善,青少年流連街頭的情況亦有所減少。

治安警察局持續透過“警‧校聯絡機制”與學校保持緊密合作,2021年與學校就治安問題互訪交流近40次,及時傳遞最新防罪資訊及跟進處理各類型案件,而治安警察 局亦收到學校通報近60次,包括青少年欺凌事件、青少年犯罪講座以及完善校園周邊各項交通工作等等,有效保障學生安全。

現時,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已在多個主要新媒體平台開設專頁和帳號,包括微信、YouTube、Facebook及Instagram等平台發放防罪資訊,並因應社會大眾接收資訊的習慣,製作不同防罪宣傳短片和防罪語音錦囊,以拓展網絡防罪宣傳渠道,提升防罪宣傳成效。未來,警方將持續留意大眾網絡社交和通訊習慣的變化趨勢,適時調整線上宣傳策略。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表示,為提高青少年遵紀守法的意識,已開展不同層面的多元化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工作,包括透過駐校學生輔導員在學校內開展多元化的發展性及預防性輔導活動、舉辦各類親職教育活動等;同時,一直與警務部門、中小學或高等院校建立恆常的溝通聯絡機制,協助推動學生及青年參與防罪滅罪的相關活動,持續為學生、教師及家長舉辦識法守法及求助方法專題講座、撰寫專欄文章、製作網絡專頁及圖文包、電台及電視普法教育節目等,亦透過各類網上媒體及社交平台,向學生及青年宣傳普法教育,發放防罪滅罪的資訊。

就質詢第三點內容,為及早防範侵害青少年的罪案發生,司法警察局持續分析相關案件資料,以掌握其案發情況及原因,就涉及青少年的犯罪趨勢進行數據收集及研究分析工作,並向教育界提供相關青少年違法行為研究報告作參考,警校合作推動青少年防罪及滅罪工作。

社會工作局持續就本澳司法介入後的違法青少年進行特徵調查,透過《違法青少年特徵調查報告》,定期檢視違法青少年的特徵變化及發展狀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樣,除家庭、學校、社區和社會的外界因素外,亦存在青少年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人格缺陷的內在因素。根據社會工作局於2020年及2021年的數據,司法介入後違法青少年的違法原因主要涉及“受朋輩影響”(佔58%)和“衝動及貪玩”(佔17%)。因應矯治對象的需求及變化,社會工作局不斷調整及推出相應的矯治計劃,並於2019年與治安警察局設立“社區聯絡協作機制”,共同跟進和保護潛在的邊緣青少年,降低青少年的犯罪風險。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2022.02.25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0853-2822803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46252303@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