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澳物流業界多年來不斷向當局反映,指出部分持“特別駕駛執照”人士利用其於內地與澳門往來之便,在本澳非法從事客貨運業務,明顯超出內地司機獲許可的駕駛及運載範圍。議員李良汪早前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濫用“特別駕照”從事“過職司機”的情況不斷,顯示當局在打擊相關違法行為方面的工作成效不彰。要求當局交代相關工作情況,並促請當局加強對“特別駕照”的規範。
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回覆稱,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打撃非法工作,以保障本澳居民的就業權利,該局作為勞動監察部門,除會在職權範圍內採取措施打擊非法工作,亦會持續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互相配合開展巡查行動,以增強打擊非法工作的執法力度和成效。
關於跨境車司機從事非法工作的問題,根據六月三十日第六七/八四/M號法令的規定,內地駕駛員僅可從事內地與澳門兩地人及貨物往來的跨境運輸活動。倘有關非居民在本澳從事其他工作,則屬黑工;而聘用其提供非法工作的僱主亦會構成“非法僱用罪”,由治安警察局追究其刑事責任。
治安警察局一經發現任何涉及非法從事司機工作(包括過職、過界、自僱及黑工)的情況,會將實況筆錄轉交本局依法跟進調查,以追究相關人士的行政違法責任。二O二三年全年及二O二四年首五月,治安警察局單獨及聯同本局進行打擊非法工作行動共一千四百八十七次,查獲懷疑非法工作者六百三十人,其中涉及駕駛的非法工作佔一百八十五人,而一百八十五人當中涉及持“特別駕駛執照”的非法工作人士共五人。
交通事務局則表示,修訂《道路交通法》的法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將因應最後獲通過的法案內容並結合整體政策,考量各相關補充行政法規的修改事宜。
澳區政府勞工事務局就質詢回覆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