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闻 議員之聲|林倫偉有關如何利用閒置土地優化體育及旅遊配套設施的書面質詢(附質詢回覆)

議員之聲|林倫偉有關如何利用閒置土地優化體育及旅遊配套設施的書面質詢(附質詢回覆)

市政署日前公佈澳門半島南岸海濱綠廊第二期項目,表示將於2024年年底動工,預計工期兩年。當中工程涉及的臨時設置需要停用,包括部份臨時巴士停泊區及旅遊塔旁全澳唯一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開放的戶外球場。

現時體育局在觀光塔街地段設置的二十四小時對外開放臨時體育場,設有兩個水泥地籃球場、一個五人水泥地足球場、一個七人沙地足球場及約二十台健身運動器材。自2011年8月啟用,因不受時間限制及無需預約,場地附近亦有停車泊位,深受居民歡迎,平日晚上時段熙來攘往,好不熱鬧。綠廊第二期亦會設有五人足球場、籃球場及練習場的球場區。為減少對居民的影響,綠廊第二期項目會先啟動建造鄰近舊大橋,包括球場區自由波地部分,以便居民可以盡快使用新場地運動。

然而政府在2024年施政報告中提到「體育之城」的發展方向構想,有著很多重要關鍵因素,其中包括居民對體育活動的風氣及氛圍、競技層次水平、體育場地設置、體育教育等不同元素。在體育場地設置方面,土地資源是極重要部份。

本屆政府收回閒置土地數量很多,目前已回收的八十一幅土地,總面積達七十萬平方米。而回收圍封土地後,待開發時間甚長,很難達至善用土地資源的原則。社會向來有聲音希望政府更積極利用閒置土地。在上年10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表示:“土地儲備有需要才用,不是要積極使用。特區政府目前已回收土地中近十九萬平方米已利用,並指臨時佔用,需考慮後續、設計及安置問題。”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塔光塔旁臨時體育場作為澳門唯一的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開放的戶外球場,停用取消實為可惜,作為增加居民幸福感的配套設施,非物質或數值能衡量。海濱綠廊第二期新球場部分雖先啟動建造,最快也要2025年才能使用,當局在「體育之城」的構想背景推動下,會否有規劃再開設此類二十四小時形式的運動場地,或再設臨時場地,例如在綠廊第一、二期中間,鄰近孫逸仙大馬路之土地(新城B區東側),以回應居民訴求?

二、司長回應土地儲備有需要才用,而澳門非土地資源豐富地區,應因地制宜制定土地方案。為增加運用量及效率,除了體育休閒用途外,當局會否考慮善用旅遊區周邊閒置土地?如利用在旅遊景點附近的黑橋街及地堡街交界的已回收土地,增設臨時的士站等做法,以優化土地利用率。

澳區政府土地工務局就質詢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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