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澳區政府文化局關於立法會梁鴻細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

澳區政府文化局關於立法會梁鴻細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

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經徵詢環境保護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體 育 局 的 意 見 , 文 化 局 對 立 法 會 2024 年 2 月 2 日 第159/E125/VII/GPAL/2024號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 2024年 1月 25日提出,

行政長官辦公室於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回覆如下:為積極推進“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特區政府着力循不同範疇促進文化與相關重點產業的融合發展,建立更多標誌性展演項目,持續優化相關配套,打造澳門成為“演藝之都”。

為善用場地多功能的特性,體育局轄下所有體育設施除了供居民和團體進行體育活動外,在場地檔期及設施條件適合的情況下,亦會提供予團體進行其他非體育活動。在場地使用方面,體育局會要求用場單位在用場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澳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體育局轄下各體育設施的使用總則》,提醒其應注意有關活動安排所須獲得的相關准照或許可,並應提前就有關事宜與相關部門溝通;此外,亦會持續關注不同用場單位使用場地的各項安排,並與各用場單位保持密切溝通及協調,以便其適時採取相應的場地使用優化措施。與此同時,文化局在籌辦各項藝文活動時,亦會綜合考量活動性質、技術要求及場地配套等因素,安排活動於合適的公共文化設施、社區演出空間等場地舉行,亦會增加文化遺產與音樂會結合的沉浸式演出,並致力發揮轄下設施的文化功能。

現時,《噪音法》已對七類噪音源進行管制,當中涵蓋表演、娛樂,以及類似活動的噪音。環境保護局會持續檢視《噪音法》的執行情況和相關指引,暫沒有計劃修法。

為提升大型文體活動的社會經濟效益,文化局於舉辦大型活動時,均會於演出場地附近設小食、文創等特色攤位,並為本澳中小企業及文創團體提供展銷平台。同時,體育局亦持續透過舉辦體育賽事及相關活動,如澳門國際龍舟賽、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和澳門國際馬拉松等,為本澳中小企業提供展銷機會,於賽事或活動現場設置文創攤位,以及舉行涵蓋體育、娛樂、美食及文創等元素的嘉年華式周邊活動,推動本澳文創及相關行業如體育賽事紀念品、體育服裝、體育器材、旅遊服務、廣告媒體服務及物流等行業發展。

另一方面,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持續透過與地區商會合作,推出及支持舉辦不同類型具社區特色的活動,鼓勵區內中小微企積極參與,為商戶拓客引流。同時,重視發掘與結合社區文旅元素,包括聯動節慶及大型盛事活動,為社區及周邊商圈增添消費氣氛及經濟活力。

2024 年,將繼續與地區商會合作推進特色店計劃,協助商戶利用網絡新媒體進行營銷,並扶助更多具特色的餐飲及零售企業發展體驗經濟,藉此為社區經濟帶來正面效益。

未來,特區政府在舉辦各項大型活動時,將考慮發掘更多的合作和宣傳渠道,以及延伸更多的周邊項目和配套消費服務,持續促進文化、體育及旅遊的融合,以帶動消費,盤活社區經濟。

耑此奉覆,並致謝忱

代局長 張麗珊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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