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新闻 議員之聲|李靜儀就關注本澳游泳運動場地和資源投放以回應居民需求及支持運動員發展的書面質詢(附質詢回覆)

議員之聲|李靜儀就關注本澳游泳運動場地和資源投放以回應居民需求及支持運動員發展的書面質詢(附質詢回覆)

本澳體育代表隊運動員在早前舉行的亞運會及第一屆全國學生(青年)運動會等大型賽事中取得佳績;其中游泳項目的成績亦有突破,令人鼓舞,除了是運動員團隊的刻苦努力,亦反映當局對體育運動的培訓及資源投放的重要性,更要逐步完善硬件設施。

早前,體育局發佈《2022澳門體育場地調查》,發現本澳人均體育
場地面積從2017年的1.34平方米上升至1.53平方米,增幅約14.2%。但正如當局所言,增幅的原因“只是人口增長速度(3.4%)比體育場地面積增長速度為慢”。當中,部分運動項目例如游泳的設施不足的問題,最受社會關注。

一直以來,游泳運動都廣受居民歡迎,除了能鍛練體魄以外,也是遇險時自救的技能,故此不少家長都希望小朋友學懂游泳,甚至能參與其他喜愛的水上活動,例如花泳、水球等項目,都會以學習游泳為基礎。

而游泳運動無論在場地和教練等都有一定要求,以確保參加者的安全性,故居民對游泳學習班都有較大需求。但本澳一直以來缺乏足夠的場地讓居民使用,故此,早前政府決定由10月起調整蓮峰泳池的開放模式,儘管出發點是回應需求,使更多居民有機會使用;但與此同時,亦大大影響到興趣班組的開展,令不少本來參與學習班的兒童及青少年減少了機會,以及青年運動員梯隊訓練等安排;而不少原有擔任游泳教練的人員的工作機會和收入都大減。

早前,本人向體育局反映有關調整蓮峰泳池使用時間的意見,期望平衡公眾、大眾體育班和不同群體之間對游泳池的使用需求,透過錯峰使用場地和尋找更多合適場地,以保留例如兒童學習班名額。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早前體育局曾表示,會持續檢視十月公眾使用蓮峰泳池的情況作評估,若有條件將於十一至十二月再優化安排和班組名額。請問體育局經過進行評估分析,是否具條件進一步優化有關設施的使用安排?明年將如何分配有關使用時段?能否在適當平衡公眾使用下,恢復更多興趣班組名額?對於因調整安排而受影響的教練作出了哪些跟進?

二、兒童及青少年對於參與游泳學習班的需求大,且本澳亦需要培養運動員,為選拔和訓練本澳泳隊青訓梯隊和游泳運動的發展奠定基礎;針對游泳項目方面,當局有何具體的部署,如何利用好本澳珍貴的泳池設施和相關軟硬件,以支持游泳項目和相關運動員的發展?

三、當局計劃在逸園賽狗場原址設立的市民運動公園,以及新城A區建設的公共體育設施中,均有包括游泳池。請問當局有否考慮在部分設施內都引入無障礙設計,除了開放公眾使用,亦能平衡長者、傷殘人士或兒童學習培訓等需求?當局未來在游泳設施規劃上將如何部署?

體育局就質詢回覆如下: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市政署、公共建設局的意見,本局對立法會2023年11月22日第1176/E906/VII/GPAL/2023號函轉來李靜儀議員於2023年11月17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11月23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特區政府重視推動本澳體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貫徹執行大眾體育及競技體育雙軌並行的政策,持續推動各類項目集訓梯隊的組建,系統化培養體育人才,就不同年齡人士的運動喜好與需求,舉辦多元大眾體育活動,鼓勵居民多參與體育鍛鍊,助力建設健康城市。

為更好善用體育局轄下的體育設施,體育局已於本年10月開放蓮峰泳池給公眾使用,並於非繁忙時段保留部分時間予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以下簡稱 “大眾班”)使用,亦保留原有的游泳項目予兒童、成人、長者、智障及聽障人士繼續參與;同時,亦提供予青少年游泳集訓隊及部分學校作教學用途,以平衡不同使用者對體育設施的使用需求。經評估10月大眾班的開班情況後,體育局在10月開班的基礎上,於11月及12月適度加開大眾班並增加名額。現時,大眾班的報名率為50至60%。開放後的蓮峰泳池既滿足居民的使用需求,也同時滿足大眾班及集訓隊的訓練所需,體育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居民及各方使用者的需求作動態評估,並與有關總會保持溝通,以規劃未
來的開班計劃。

此外,體育局也持續投放資源推動和支持游泳項目的發展。每年暑期活動均開展超過150個游泳班,提供約6,700個名額予兒童及青少年;同時,亦一直支持游泳總會的集訓梯隊培訓工作,包括資助總會聘請教練、組織運動員外出集訓及參賽,安排運動員在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進行集訓等。另一方面,持續資助游泳總會舉辦裁判及教練員培訓課程,支持他們參加國際及亞洲聯會的裁判或教練員培訓班,以促進本澳游泳項目的全面發展。目前,游泳集訓隊運動員主要在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進行訓練,而在蓮峰泳池訓練的青少年梯隊運動員則繼續維持,以支持有興趣及具潛質的青少年日後能通過選拔進入集訓隊訓練。

另一方面,位於逸園狗場原址的市民運動公園和東區-2的公共體育設施,其設計方案均要求遵守第9/83/M號法律《建築障礙的消除》及參照《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此外,有關設施同時設有哺乳室、親子更衣室及親子衛生間,樓梯兩側設有專用扶手等,以便利及平衡長者、傷健人士及兒童的使用需求。同時,市政署亦持續就市民運動公園項目進行跨部門溝通協調,藉以將原逸園狗場及蓮峰體育中心改建為既滿足無障礙通行且集運動、親子、休閒等多種元素於一體的市民運動公園。

體育局將持續聆聽各界意見,繼續優化轄下體育設施及設備的使用情況,更好地促進本澳游泳運動員競技水平的提升,並推動本澳體育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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