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廉政公署作為本澳獨立公共機關,承擔著維護廉潔及以獨立第三方處理行政申訴的監察職責。日前,廉政公署發表2021年工作報告,就去年跟進的多宗公共行政申訴及監測個案進行匯報,對社會了解公共行政工作的優化進度,有積極和正面的意義。當中,對於“回頭看”清單中的個案跟進及後續處理,社會尤為關注。
隨著社會及經濟發展,居民越趨重視公共服務的質素,期望獲得有關部門主動或配合做好監督工作,並作出積極和實際的回應及改善;廉政公署的再度審查機制,正面回應了居民的相關訴求,亦為政府展示公共服務的持續優化提供途徑。
然而,根據報告所指,儘管廉政公署一直密切跟進個案情況,但各部門對其報告回應的表現不一,當中有部分單位以接納和開放的態度作為回應,並開展跨部門合作與溝通機制 [1],有效修正相關問題。過去,曾有議員質詢特區政府會否明確制定“兩署” 報告的跟進與公開機制 [2],但行政公職局只回覆“特區政府一向重視廉政公署和審計署報告,要求各部門正視有關報告,對報告中與部門相關的事項積極作出回應及跟進,包括檢視有關問題,提出相應完善措施,向監督實體滙報及讓社會知悉有關情況等。”[3],當中並未有正面回應會否建立法制化回覆機制,因此始終無法確保公共部門必須積極回應和及時採取改善措施,亦增加了監察部門的執行壓力。
為此,馬耀鋒議員提出以下質詢:
- 請問在現時廉政公署及審計署的監督工作有效落實的基礎上,特區政府能否以法制化的方式,規定公共部門或機關在限時內,主動回覆及整頓廉政公署及審計署報告所提出的問題?
- 另外,工作報告中指出發現不少居民對行政機關及其作出的行為的認知及理解不同或不足的情況;結合日常收到居民的求助個案中,部分問題源於兩者溝通欠佳有關。為此,請問當局將如何優化前線人員與居民的溝通工作,以避免誤解的情況發生?當局又如何加強普法教育工作,以提升居民對自身相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認識?
參考資料:
[1] 2021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P.38
[2] 議員對特區政府的書面質詢,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2-02/5650661fce2b03a901.pdf
[3] 行政公職局對議員書面質詢之回覆,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2-03/85057621d9bdadcf0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