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近年大力推動電子政務發展,居民對公共服務電子化的適應度已大幅提升。鑑於政府正積極構建統一的意見處理平台,反映特區政府,本人建議當局應把握契機,參考鄰近地區成功經驗,引入面向公眾的“電子報案系統”。此舉不僅能透過科技手段優化治安管理,更能有效將“緊急”與“非緊急”求助分流,減輕前線人員的接報壓力,提升警隊整體運作效能,進一步推動“智慧警務”。
參考鄰近地區經驗,近年香港設立電子報案中心,對於一些在當地發生,且是非緊急、無需警方即時協助的情況,例如電話騷擾、財物遺失等,居民在確保非虛報的前提下,可以透過這個系統直接上傳文字、照片或影片作為證據,方便警方後續跟進。這不僅減少了報案的輪候時間,亦避免了非緊急案件佔用“999”緊急熱線資源。據香港警方數據顯示,從2002年的2991宗電子報案,至2024年已經增至212,331宗,升幅達71倍,反映市民對電子報案的需求不斷上升。
綜觀本澳,司警局早前已推出“反詐程式”,功能包括詐騙線索上報,亦都因為這個功能收集到不少情報,亦顯示居民已習慣並願意透過手機程式向警方提供罪案資訊,可見本澳在推行電子報案上有一定的實行基礎。
同時,根據保安司發佈的《2025年上半年罪案情況》,2025年上半年已經有125個黑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五成六,尚未包括過界勞工、過職勞工。隨著新業態的發展,一些行業例如裝修、化妝、拍攝、廣告、導遊、盛事活動等都比較隱蔽、模糊和具流動性,難以監察和執法,這部分更需要居民提供訊息。
而目前本澳的黑工舉報途徑僅限於電話和傳真,並有居民認為相關部門的反應並不及時,加上現時有一些活動時間比較短,有較大隱蔽性,往往按程序到現場排查的時候,有關違規者已經離開,致使難以執法。對此,建議本澳可考慮增加舉報途徑,供居民能透過互聯網進行舉報及提供證據。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目前雖有指揮調度系統,但針對公眾的電子報案渠道仍較為分散或局限。為此,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參考香港經驗,建立全澳統一的“電子報案系統”,專門接收及處理非緊急、無需警方即時到場的個案,以科技手段落實案件有效分流,從而優化警隊資源配置?
二、針對黑工形態日趨隱蔽,尤其是涉及短期盛事、拍攝或新興服務行業的黑工及過界勞工問題,往往具有極高的流動性。由於現時的舉報方式主要是電話或傳真,未必適合現時的新業態。為此,請問當局會否考慮增設專門針對“非法工作”的線上舉報功能,允許市民上傳相關圖片、影音及定位資訊,以解決有關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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