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鼓勵公眾使用公共巴士出行,特區政府先後推出長者、學生、殘疾人士及全民受惠的巴士車資優惠。根據有關優惠,長者及殘疾人士可免費乘坐巴士,學生則半價,持卡人須使用實體卡方可享有車資優惠。
議員李良汪表示,特區政府於二O二三年在“聚易用”支付工具中增加“乘車碼”功能,但除了全民車資及轉乘優惠外,長者、殘疾人士及學生的專屬車資優惠均未適用於相關“乘車碼”。澳門金融管理局表示,若將相關優惠延伸至“乘車碼”,會涉及更為複雜的個人資料保護問題。他稱,同屬澳門通股份有限公司的澳門錢包,在技術對接及資料傳送方面均較其他支付工具更具條件實施,惟至今仍未於其“乘車碼”中推出相關優惠。
他指出,根據第6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相關規定,倘持有長者卡、殘疾卡及學生卡的乘客,採用經交通事務局核准的電子方式支付車資,其適用的票價及乘車條件,亦應與所持卡證相同。可見,有關人群使用合資格的電子支付工具支付車資享有優惠已有法理依據。特區政府必須因應電子支付發展趨勢,儘快解決實施相關優惠措施過程中遇到的障礙,讓有關人群能透過合資格的電子支付工具,享受與個人化澳門通卡同等的車資優惠。
此外,首次辦理個人化澳門通卡的製卡及行政處理費由特區政府資助。除了長者卡不設續期外,殘疾卡及學生卡均需定期續期,並須繳付續期、製卡及行政處理等費用。有意見指出,個人化澳門通卡作為特區政府向特定人群提供的福利政策,即使續期換卡,亦不應收取相關費用,否則將對受惠群體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對於當局曾表示,若將長者卡、殘疾卡及學生卡的優惠延伸至相關“乘車碼”,會涉及更為複雜的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將持續與相關部門溝通,在條件許可下適時作調整。他質詢現時有關溝通工作進度如何,是否已有解決方案?會否優先於技術條件許可的平台實施相關卡證的車資優惠,其後再逐步延伸到其他支付工具?
就學生卡及殘疾卡等個人化澳門通卡需定期續用,並須繳付續期、製卡及行政處理等費用。要求特區政府交代會否推動澳門通實施個人化澳門通卡免換卡續期措施,允許持卡人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及證明文件辦理續期,以降低換卡產生的製卡及行政成本?或者,會否考慮資助續期時所需的相關費用,以減輕學生及殘疾人士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