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良汪早前就加強打擊“黃牛票”及優化戶外表演區審批工作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會否修法加大罰則或完善票務管理打擊不法活動,針對在網上平台銷售“黃牛票”及詐騙門票的情況有否針對性打擊計劃。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回覆稱,特區政府一直關注音樂會或大型演出活動門票銷售及票務詐騙等情況,為此,相關部門按職能展開多方面工作,透過加強部門聯繫協作、對活動場地周邊的巡查監察及進行宣傳教育等各種方式,持續預防及打擊與演出門票有關的不法活動。
對於各種與票務有關的不法行為,現時可透過相應法律的規定,例如:七月十五日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及相關刑法規定等進行執法及懲處。倘發現有不法情況,各部門將依法進行義務檢舉,以打擊有關不法行為。
為保障公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警方持續開展多方面執法工作,加強預防和打擊與演出門票相關的犯罪。司法警察局恆常開展網絡巡查,一旦發現網上炒賣門票或懷疑涉及詐騙的情況,主動深入開展調查工作,同時通過與各主流社交平台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溝通機制,要求將涉違法內容的貼文下架,以減低公眾被害風險。
對於絕大部分門票騙案涉及境外互聯網平台,司法警察局與境外執法機關保持緊密合作,冀從源頭打擊犯罪活動。同時,全力偵查在澳門境內的相關犯罪行為,包括在七月中旬偵破一宗涉五十六萬元人民幣的門票騙案,拘獲一名在通訊軟件群組訛稱出售門票的本澳女子。
就表演活動場地外或毗鄰設施兜售高價門票的情況,警方除密切進行監察外,亦通過與休企的溝通機制收集相關消息,適時部署執法行動。此外,警方不斷通過線上線下宣傳防騙資訊,並持續進行風險評估,適時發出警情通告警惕公眾切勿炒賣門票以及慎防詐騙,同時亦與表演主辦方保持溝通,建議於網上售票渠道加設醒目防騙警示,呼籲公眾應循官方途徑購票及提防詐騙。
文化局對於較熱門的藝文演出節目已實行“先登記、後抽籤、再購買”的實名購票制度,並配合實名入場方式,加強票務監管,亦會因應不同的藝文節慶和演出活動,推行不同的售票方式,如遇特殊情況,亦會設立退票機制。同時,針對以溢價出讓門票的情況,文化局透過與相關執法部門的溝通聯絡機制,共同打擊不法行為,讓公眾在公平有序的環境下購票。
此外,李良汪質詢表演區下半年的申請審批情況以及會否設定合理審批時間,讓主辦機構能有充裕時間籌備演出工作。
梁惠敏回覆稱,澳門戶外表演區自投入試營運,文化局持續與演藝業界保持良好和密切的溝通,共同推進活動。就有關表演區場地租借工作,由於大部分申請舉辦的活動規模較為龐大、觀眾人數較多,由特區政府不同部門組成的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一直以來以安全保障為首要考慮,對活動進行各方面的分析,亦與申請單位保持溝通並對申請項目資料等進行補充,以確保活動條件適宜在表演區進行。現時,經過試營運期間的運作,有助持續優化各項工作流程包括審批時間,不斷完善工作,二O二五年下半年已有三項活動申請租借服務,同時持續收到對場地的查詢。
李良汪指出,表演區在去年底及今年六月中旬均有表演團隊使用,當局有否主動向場地租借方收集意見及建議,以便日後因應意見作出改善。對於引進更多海內外團隊籌劃大型戶外文化節慶、演藝節目及巡演活動有何具體內容?
梁惠敏回覆稱,《澳門戶外表演區場地租借規章及指引》作為在試營運期間活動主辦單位舉辦活動的規範與參照,確保在表演區的活動順利有序進行。大型演出活動協調小組在演出活動後,會對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檢視,並透過總結會議及問卷獲取主辦單位的意見,按照有關活動實際舉辦情況及意見,持續完善有關規章及指引,以貼合需求。就澳門戶外表演區的演出項目,將由活動主辦單位進行公佈,亦可瀏覽澳門戶外表演區的網頁了解最新活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