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林倫偉就「完善控酒機制 規範新型銷售」提出議程前發言

議員之聲|林倫偉就「完善控酒機制 規範新型銷售」提出議程前發言

《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生效超過一年,當局在立法前後開展了大量的宣傳及普法工作,並在生效首年巡查超過二十三萬次各類場所,當中錄得十二宗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的個案,另有各種違規情況,分別涉及分區不清、標示不足、未貼警語等。一年來,當局在宣教及巡查執法工作上不斷努力,確保了澳門未成年人的健康。

近日,有學校反映,發現學生在日間進入24小時無人自助超市,自行購買含酒精飲品飲用,在回校才被揭發,事件令人關注。未成年人違規固然有錯,但問題亦暴露出無人自助商店,在營運制度上的監管漏洞。現時法例雖已禁止向未成年人賣酒,亦會要求場所清晰標示禁售標誌及劃分酒精區域,但對於無人值守、無身份識別機制的情況,實際執行時存在明顯不足,難以防止青少年接觸酒精。與此同時,網上及自助販賣等模式日趨普及,對於相關流程指引仍未完善,缺乏針對性執法細節,亦應及早完善。因應控酒政策推行一段時間後,應結合實際情況,從「規範場所」、「技術輔助」和「主體責任」三方面同步推進預防未成年人飲用酒精的工作。

為此,本人有以下建議:

一、建議針對網上或24小時自助販賣場所,強化營運者的法定責任。亦建議在門市的販賣櫃中,加強年齡身份核實,例如在酒精飲品櫃設置智能鎖,並在電子支付系統上設限制,使未成年人帳號無法消費,又或是在個資法許可下,未完成驗證者不得取用,以確保未成年人無法透過自助途徑接觸酒精飲品。

二、建議當局以校園周邊為重點,增加協作巡查力度,加強監管違規營運行為。同時,應制定專門針對無人販賣及智能零售場景的執法細則,並視情況研究適時檢討相關法例,以明確新型販賣形式下的控酒義務與違規後果,建立與時並進的法制及機制。

未成年人是社會未來,他們的成長需全社會守護。控酒工作應隨經營模式轉變與時並進,並藉由宣教、科技、制度三個面向共築防線,時刻完善監管機制,為未成年人建立健康的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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