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日前,治安警跟進氹仔某食店外僱情況時,發現該食店自2020年開始先後僱用十二名外僱,但十二人一直未在食店工作。經查問後有外僱承認透過食店取得長期留澳資格,申請藍卡後從未到食店上班,而是擔任於某人助理以及協助照顧其小朋友。更有僱主承認作案,稱透過假聘十二名“外僱”保留外僱額。
雖然案件尚待進一步調查,但有關的違法事實非常明顯,社會上有不少人質疑外僱的監管機制存在不足。事件由治安警偶然發現而揭發,勞工事務局卻蒙在鼓裡,更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勞工局必須更加嚴謹審批外僱輸入及續聘申請,並加強相關監管工作。
本地居民失業率創近年新高,而外僱的數字仍高企。事件顯示濫用外僱、過職及過界外僱一直存在,但勞工事務局的監督力度不足。本澳外僱數目多,當局要到每一個店鋪核查每一名外僱的工作情況有一定的困難。但為了保障本地僱員的就業權益,確保外僱的合理審批,當局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外僱的監管機制。
為此,林倫偉議員提出以下質詢:
一、勞工局曾表示,局方一直持續與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局及警察部門等保持緊密合作,透過信息互通機制,協助檢視和核實勞動關係,以及監察獲批聘用許可的僱主使用外地僱員的情況。但事實上違法情況持續發生,令人質疑有關機制不能發揮有效的監督。請問現時當局會否檢討有關機制的成效?如何完善有關機制?
二、勞工局曾表示會透過各種行政手段,包括不定期抽查、出訪等方式,了解僱主聘用本地及外地僱員的狀況。請問近年的抽查、出訪情況如何?勞工局發現違規的情況如何?有否作出相應的處罰以起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