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公務人員是特區政府寶貴的資產,是維持政府以至整個社會正常運作的重要基石。過去有公務人員期望透通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以適應社會變化對公務人員日常工作的要求,以及促進公務人員自身的職涯發展,提升他們的工作士氣。有見及此,現屆特區政府已將優化相關制度作為完善公共行政改革中的重要一環,並在去年完成首階段的優化工作,包括將俗稱“195”與“260”薪俸點的職程進行合併;減少部分特別職程,以及進一步完善公職開考制度等,相關工作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澳門公職職程十分複雜,政府曾表示下一階段會研究和分析議員關注的海事人員、交通事務局人員和郵差等訴求多的特別職程進行修改,但相關研究一直未有具體方案與時間表。以海事人員為例,自2015年起本澳新增八十五平方公里水域的管轄權,以及本澳大力發展海上遊等項目,令海事人員的工作量大增,工作內容與複雜度亦有所改變,但受職程所限其相應薪酬待遇無法作出合理的改善。為此,本人亦曾於2019年協助相關人員改善工作環境,以及跟進職程修訂等工作,隨著首階段《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修訂完成,近日相關公務人員再向本人反映,十分期待下一階段工作可以盡快開展。
此外,因應橫琴深合區的建設,政府現時已派駐三十多名公務員到當地工作,而現行單純考量澳門情況制定的職程制度,亦無法滿足未來深合區發展所需。雖然政府曾表示會爭取在去年底前出台具體的福利待遇方案,但至今仍有待公佈。
對此,黃貞潔議員提出以下質詢︰
1. 隨著首階段《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修訂完成,請問下一階段的工作進度為何?有否持續關心公務人員在工作上的具體情況,從而更好制定適合他們的職程制度?
2. 在下一階段《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訂中,對於議員關注的海事人員、交通事務局人員和郵差等訴求多的特別職程,其有何具體的工作安排及修法方向?
3. 為配合建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共商共建共管共用的新體制,請問當局何時會出台能配合深合區發展的職程或相關制度,以及具體的福利待遇方案,為現時及未來到深合區工作的澳門公務人員,創造更適合的工作條件與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