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方案》的出台,不少居民近年選擇到橫琴置業;面對內地與澳門的法律法規、維權程序、消費習慣等不同,居民在置業前往往難以全面了解資訊,容易被一些不實的銷售手法誤導。
近年來本人收到不少居民的投訴和求助,反映在橫琴置業遇到種種問題如懷疑合同欺詐、推遲交樓、裝修貨不對板、不良銷售手法、誤購辦公樓等等屢見不鮮。部分發展商先建設精美的示範單位,用以吸引買家以為可以購入有夾層和設備齊全的單位;更在明知單位屬商業辦公用途的情況下,聲稱可以居住,再遊說買家分別簽訂購買合同和裝修合同,當中載有“魔鬼條款",亦隱瞞商業與住宅樓宇在稅務等各方面存在差異的資訊。至交樓時卻只交出“毛坯房",甚至廚房、廁所亦要拆除,但發展商卻拒絕履行責任退款,買家十分無奈。
特區政府於2021年1月起與大灣區9市(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共同建立“澳門居民內地購房維權的聯防機制”,旨在與內地共同加強對房產銷售廣告的監察,以及提升澳門居民內地購房權益的保障,引導消費者規避消費風險等。儘管兩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積極關注,但不少居民早於機制出台前已經置業,直至近年逐步收樓時才發現問題多多,目前仍待處理及尋求解決辦法。
現時有關置業糾紛的個案越來越多,明顯已不屬個別事件,有關居民都期望兩地政府繼續應予以重視和適當的協助。
為此,李靜儀議員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二○二一年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已持續派員對廣告牌、報章、互聯網等廣告媒介,以及展銷會進行監察;但不少居民反映仍然存在這些涉及誇張不實的置業宣傳手法。事隔一年,請問有關提醒居民以及監察工作的成效如何?
二、若發展商或中介人以不實銷售資訊誤導居民購置物業,容易消費者蒙受損失。對於在境外發放至澳門的推銷來電,當局曾表示調查工作涉及跨境執法,有關個案仍在處理中,有關投訴個案的處理情況如何?機制有否優化?具體有哪些方案和措施進一步加強與內地部門的協同處理,共同營造有利保障居民置業權益的消費環境?
三、隨著越來越多居民到內地置業,相關糾紛投訴個案亦更多。隨著與內地城市共同建立“澳門居民內地購房維權的聯防機制”,以及深合區共建共管的政策出台後,當局能否加強推動協助居民處理有關置業糾紛?法務局曾於去年表示,促進澳門與珠海在法律服務領域的合作,為澳門居民在珠海涉訟時提供法律援助的可行性進行探討和研究。請問相關探討工作進度和可行性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