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自2007/2008學年起,開始全面推行15年免費教育,並透過持續完善《免費教育津貼制度》、《學費津貼制度》及《書簿津貼制度》等行政法規,以保障本澳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及構建一個以免費教育為核心、多項津貼為補充的教育體系。在2025年施政報告中,特區政府更通過調升教育津貼優化基礎教學條件,並在此基礎上,以人工智慧教育為關鍵,搭建全流程培養體系,有力地推動了其“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的發展戰略。
然而,隨著社會對個人多元能力需求的增長,家長普遍重視子女在藝術、體育、程式設計、語言應用等領域的餘暇培養。有不少家長反映,目前政府教育資助多集中於校內,學校所設計的餘暇課程及類型,會受不同學校實際資源而有所限制,未必能滿足所有學生的需求。而“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僅限年滿15歲以上的居民,導致6至14歲學生在餘暇發展上較局限於參與校內提供免費的課程或以自費方式參與校外課程。
據家長們反映,子女餘暇參與校外課程費用,已成家庭恆常支出,特別對於部分基層家庭,更會因經濟壓力被迫放棄讓子女餘暇時參與自費課程,這不僅限制了學生的潛能發展,更長遠阻礙社會多元能力的提升與教育公平的實現,與政府“人才一體化”戰略存在落差。
為彌補現行教育福利體系缺口,確保所有學生不論家庭經濟狀況,在餘暇時間,均能平等獲得多元發展機會,助力培養本澳未來所需人才。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特區政府至今是否曾針對本澳6至14歲學生自費參與藝術、體育、編程、語言應用等校外興趣課程的情況,就不同經濟階層家庭的學生參與率、年均支出差異、課程種類偏好等,開展專項統計調查,以精準掌握學生對多元教育的需求及教育資源的分佈狀況?
2、特區政府會否優先考慮為現階段因經濟困難正接受教育資助津貼且年齡介乎於6至14歲的學生提供資助,例如設立每年一次性定額的“校外學習教育券”,用於支付經政府認證的校外進修機構課程費用,以回應基層家庭對子女多元發展的迫切需求,減輕基層家庭負擔,促進教育多元發展及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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