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之意見,本人對立法會 2024 年 7 月 25 日第 804/E612/VII/GPAL/2024 號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4 年 7 月 12 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 2024 年 7 月 26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目前,本澳衛生服務場所、幼兒、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場所和設施、體育設施的室內及室外範圍,均按第 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規定列為禁煙區,並須張貼禁煙標貼;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依法只允許在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內吸煙。衛生局已與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溝通,建議學校在周邊家長等候接送的地方張貼告示勸喻禁止吸煙,用作提醒吸煙人士。而任何公共地方管理實體均有權限決定是否將其管轄的室外範圍劃為禁煙區。
衛生局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控煙工作,持續向各中小學及高等大專院校提供煙害及控煙為題的講座及校園展板,將煙害尤其是電子煙危害的資訊灌輸給學生,以養成無煙健康生活的理念。同時,衛生局亦會到煙草製品銷售店舖宣傳法律、在學校周邊打擊青少年違法吸煙行為,以及派發煙害宣傳單張;倘發現未滿 16 歲的違法吸煙者,將發信通知其家長或其監護人。
在戒煙方面,衛生局一直重視戒煙工作,現時戒煙諮詢門診名額充足,為吸煙人士提供諮詢及戒煙服務;防控煙酒辦公室人員在巡查期間遇到吸煙人士時,會主動上前派發宣傳單張,並向其介紹戒煙服務,仁伯爵綜合醫院醫護人員亦會為吸煙人士提供戒煙建議和協助轉介至戒煙門診。
在電子煙方面,本澳分別通過第 9/2017 號法律和第 13/2022 號法律對第 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修改,自 2018年 1月 1日起禁止銷售電子煙,並自2022年12月5日開始,全面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
衛生局持續留意電子煙的執法情況,收集和整理青少年經常流連及聚集吸煙的黑點名單,作出策略部署及針對性巡查,藉此提升執法成效和宣傳力度。同時,海關一直密切關注本澳青少年獲取及接觸電子煙的情況,一方面加強對進口郵件的風險佈控及各口岸的關檢工作,防範不法分子藉電商貨物、快遞、車載或自攜等方式非法進口電子煙,另一方面透過恆常監察機制及風險評估,開展針對性行動,加強打擊電子煙偷運及其他不法販運活動。2023 年全年,海關共緝獲電子煙設備約 700件,電子煙彈約 59,000 枝(粒);2024 年 1 月至 6 月,緝獲電子煙設備約 200 件,電子煙彈約 10,000 枝(粒)。
衛生局和海關等部門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並保持緊密聯繫,適時對市內懷疑販售電子煙產品的店舖採取聯合稽查行動,打擊電子煙產品於市內的流通,以減少青少年接觸到電子煙產品的機會。由法律生效至2024 年 6 月,共查獲 193 宗涉嫌違反上述規定的個案。違法的個人會被罰款 4,000 澳門元,違法的煙草業會被罰款 2 至 20 萬澳門元。
此外,警方一直非常重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持續派員到學校、運輸業、企業、社團及政府部門等舉辦交通安全講座,增強參與者的交通安全觀念和道路安全意識。2024年 1月至 7月,共舉辦了 78場交通安全講座,受眾人數約 6,000 人次。就有駕駛者在行車時吸煙及隨意拋擲煙頭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治安警察局警員在執勤期間若發現有關情況,會依法執法。
衛生局代局長
鄭成業
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