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電子支付的應用在澳門越見普及,“聚易用”(聚合支付)的出台亦 提升了電子支付消費的便捷性和通達性,有利於提升澳門市民和中小企在資金結付方面的效率以及安全性等。澳門金融管理局在2021年第四季 支付卡和移動支付統計指出,本地移動支付工具於2021年第四季的交易 筆數為5,686萬宗,按季上升5.4%;截至年底,本地受理移動支付的機具及二維碼立牌數量約9萬1千個,按季增加8.1%。可見市民更為習慣使用 電子支付方式。
然而,在進一步推動電子支付和“聚易用”應用方面,仍有部分問題 需要優化。例如“聚易用”仍不適用於巴士服務且未納入電子儲值咭;此 外,現時市民在乘坐公共巴士時,亦可以使用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支付車資:如澳門通實體卡、MPay澳門錢包、銀聯閃付等,但並非所有方式均可享有乘車優惠和免費轉乘。另一方面,輕軌更只可以購買專門的單程車票或儲值咭支付車資,而不兼容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等,市民使用時感到不便,亦限制了選擇。
為此,李靜儀議員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現時市民以儲值卡消費時,由於必須對應使用特定公司的機具, 故商戶要設置不同的機具。金融管理局曾表示,在有關金融機構支付系統安全和服務可持續營運的前提下,穩步開展有關巴士受理更多支付工具, 以及在“聚易用”機具受理個別儲值卡的可行性研究。請問有關工作進度如何?是否具條件實施?
二、儘管根據第8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採用獲交通事務局核准且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信用機構推出的電子方式支付車資的乘客,其適用的票價及乘車條件與第二款及第四款所指的持卡乘客相同。"但實際使用上,例如使用銀聯閃付仍然不能享有乘車優惠和免費轉乘;為方便巴士乘客,未來是否會容許使用不同電子支付方式乘搭巴士亦能公平享有相關票務優惠和便利?
三、在居民逐步習慣使用電子支付或“聚易用”的同時,輕軌卻堅持不變,目前乘客只能以購買單程車票或專門的輕軌儲值咭“輕軌通”支付 車資,普通的“輕軌通”更需要支付不設退款的行政處理費及制作費,令 市民感到不便;社會多次建議當局應推動輕軌容許使用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直接入閘。輕軌公司作為由特區公帑支持營運的公共資本企業,涉及的亦是公共運輸業務,理應更具條件推動便利的支付方式。請問當局如何跟進有關問題,促使輕軌兼容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為乘客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更便利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