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3》資料顯示,2023年的廚餘回收量比2022年升幅超過30%,當局亦於早前將家居廚餘回收點擴展至流動回收車及環保Fun乾淨回收街站,顯示現有回收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並在持續推進。但事實上,2023年棄置的城市固體廢物量有501,512公噸,較2022年增加14.8%,接近疫情前的水平,而根據過往的研究數據,廚餘約佔當中的30%至40%。故此,在固體廢物量持續增加的情況下,當局除了擴大廚餘回收量,更需推出有效措施,降低本澳總體固體廢物量及提升廚餘處理能力,長遠推動本澳環保工作發展。
另一方面,根據當局資料顯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預計將在2027年落成,屆時日處理量為150公噸廚餘,工程期間將積極推動家居廚餘回收工作,現正物色合適條件的大型屋苑為試點,推出廚餘回收試驗計劃,冀形成社會氛圍。本人認為,在相關項目仍未具體落成前,當局除需擴大廚餘回收量,也需留意本澳現時的廚餘處理能力,避免一邊擴大回收工作,一邊卻為廚餘處理帶來更大的負擔,顧此失彼。
此外,實行廚餘就地處理,既能擴大回收網絡,也可提升廚餘處理能力。當局在屋苑尤其社屋此類公共房屋推動家居廚餘回收工作的同時,也可研究在具條件的屋苑設置廚餘處理機,紓緩垃圾焚化壓力並降低處理成本,使資源投放得以有效利用。長遠而言,本澳仍缺乏詳細的廚餘處理規劃,以致廚餘處理工作進度緩慢,當局應藉《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下稱《規劃》)中期檢討的契機,為未來制定更全面、詳細且可持續發展的廚餘處理目標。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表示,隨着公屋項目相繼入伙,會加快工作步伐,正物色合適條件的大型屋苑為試點,推出廚餘回收試驗計劃,冀形成社會氛圍。有關計劃將在何時落實,以及有否制定工作時間表?是否包含已落成的公共房屋,尤其是社會房屋?未來除了計劃在具條件的新建公共房屋設置廚餘處理機外,會否藉上述計劃的推行,一併在已落成且具條件的公共房屋尤其社屋,長期設置廚餘處理機,在配合回收工作的同時,提升廚餘處理能力?此外,會否考慮資助私人屋苑設置廚餘處理機,營造良好的社區廚餘回收氛圍?
二、《規劃》需根據實施成效,並按最新社會及環境狀況作出倘需要的修訂,以提出適合時宜、具執行性的策略或行動。《規劃》需在2023年進行中期檢討,是否已依時進行,相關檢討報告將於何時向社會公佈?此外,《規劃》中的廚餘處理工作未見周詳部署,會否藉中期檢討契機,全面檢視並詳細規劃本澳未來的廚餘處理及相關工作,以制定更具前瞻性及針對性的策略?
三、有見本澳的廚餘量較過往上升,且本澳作為旅遊城市及美食之都,可以預視旅客的到來,將會增加廚餘量的產生。未來除了在屋苑設置廚餘回收試點,會否考慮在本澳具條件的垃圾收集設施增加廚餘回收箱,多渠道收集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