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及市政署之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3月14日第293/E224/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4年2月15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3月15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市政署表示,位於龍嵩正街11號B對面的垃圾站,已設置多年,主要為方便周邊一帶低層樓宇的居民棄置生活垃圾。市政署正對該區的垃圾站開展優化研究,並會與相關權限部門協調,探討一併優化相關行人過路設施的可行性,以長遠改善該區環境和通行條件。
對問題2. 為配合內港南雨水泵站及下水道工程,新馬路及十六浦交界路口正實施相關臨時交通措施,本局已要求承建部門於路口之四周增設水馬、護欄、防護杆,以盡可能防止行人違規過馬路,並於現場黃色指示牌 及LED顯 示 屏設置訊息,讓行人正確使用過路設施。
治安警察局表示一直關注新馬路與巴素打爾古街交匯處之行人違規情況,每天恆常派員前往巡查,並不定時部署打擊行動,當發現行人違規橫過車行道或作出其他影響車輛安全通行之行為時,除了勸喻有關人士返回安全地點外,亦對違規人士依法作出檢控,以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及交通暢順。根據資料顯示,由2024年1月1日至3月20日,警員在新馬路及巴素打爾古街交匯處檢控涉及行人之違例合共405宗。
對問題3. 市政署表示現正進行“石排灣社區公共設施及過路設施優化計劃-第二期”工程,包括優化和諧廣場及和諧大馬路交界之行人天橋,以及重新規劃休憩區及人流動線,藉以為市民創設休閒舒適的公共空間。
本局現正聯同工程建設部門,就石排灣公屋群行人天橋的連通方案進行規劃和設計,將會配合輕軌石排灣站的行人通道,構建空中走廊系統以改善該區步行環境 。
現時本澳有部份行人天橋已連接至周邊的建築物,例如最近竣工的林茂海邊大馬路行人天橋。而未來規劃及興建的行人天橋項目將因應周邊客觀條件作考慮。
交通事務局局長
林衍新
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