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交通事務局、公共建設局和勞工事務局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3年12月18日第1273/E972/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3年12月6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12月19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有關質詢第一點
內容交通事務局表示,自2023年8月起,“道路工程統一平台”開放首階段使用,申請人可於同一系統同時申請交通通告及開挖坑道工程准照,簡化申請程序,市政署及該局亦可經平台審閱有關申請,再經平台回覆申請者審批結果。
二、有關質詢第二點
內容公共建設局表示,行政當局在道路工程的招標文件及承攬合同內訂定了施工階段的節點工期,以規範承建商如期完成節點工作;同時聘請監理公司監督施工全過程,要求承建商在施工期間投入足夠的人力資源及機械設備,以及在客觀條件許可下同步展開不同的施工面,務求盡快完工。
市政署亦會於招標及諮詢卷宗內訂立條款,要求承建商提交具備充足人力及機械設備滿足施工需求的聲明書。另外,市政署會按照不同工程地點及性質作評估,若具備條件增加施工面以縮短工期,會向承建商提出要求。
三、有關質詢第三點
內容有關建築業人資需求方面,勞工事務局持續為業界開辦多元的培訓課程及考證項目, 以提升從業員的技能水平,增強就業競爭力。
因應近年智慧型建築技術的發展及業界對新技術人才的需求,勞工事務局持續按行業引入新型建築技術,開辦多項培訓課程及考證項目,幫助建築業從業員實現技術轉型及對接就業,提升建築業形象,助力業界吸納年青人或新的勞動力投身建築業。此外,為配合業界對重型建築機械人員及石材維護人員的需求,勞工事務局於2023年亦推出相應的培訓課程,為行業培養和儲備技能人才。
另一方面,因應近年各項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展,勞工事務局密切關注建築業的人資變化,透過與工務部門建立恆常溝通協調機制,持續向公共工程承建商收集各類工種的用人需求。在符合現時勞動市場薪酬水平及待遇的條件下,安排有就業需求的本地工人進行技能測試,並派員進行監督,以協助符合條件的建築工人盡快就業,藉此亦有助解決行業所需的人資。而未能通過測試的工人,將安排參加技能提升培訓,使有積極意願接受培訓的工人具備再就業條件。
勞工事務局會持續關注本澳就業市場的變化,適時調整各類就業支援服務和職業培訓措施,致力協調就業市場供需平衡。同時,會認真聆聽社會上有關進一步吸引青年人加入工程和建築行業的建議。
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戴祖義
2024.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