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羅彩燕2023年11月24日保安司辯論

議員之聲|羅彩燕2023年11月24日保安司辯論

1.換錢黨刑事化
2.電話網絡詐騙
3.針對家庭暴力成立專責小組
4.交通-行人亂過馬路執法

保安司辯論範疇

首先對於保安司工作必須給予充分肯定,不論是國家安全、民防救援、打擊罪案、維持治安等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貢獻,經歷過疫情天災、經濟環境起伏,多年來一直都在守護澳門,維持社會治安良好和穩定,作為立法會議員我對保安司全體人員致衷心謝意。

1.換錢黨刑事化
首先想詢問司長關於打擊換錢黨問題,換錢黨本身,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罪案問題一直都困擾澳門,尤其是今年復常之後,換錢黨不單止是死灰復燃,可以講是捲土重來。司長亦都曾經提出過要將換錢黨刑事化,以加強阻嚇作用,正正是社會各界所期望和呼籲的,本人亦十分之認同,故此想請問司長相關刑事修訂工作,目前進度如何?預計何時會提交與立法會?
另一方面,根據有關當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單單今年上半年經已截獲8000多人,這個是一個非常令人震驚的數字,如此龐大的規模不單單止犯罪方面,涉及非跨境兌換貨幣交易的事實,已構成重大法律漏洞,對於國家以及本澳金融體系產生了不利影響。相信司長亦了解到,換錢黨禁之不絕的背後,經已反映出換錢黨已經形成集團化、系統化。

故此,想請問司長單單將換錢黨刑事化是否足夠?應對如此規模龐大的犯罪集團,目前相應部門是否有足夠人手去應對?目前現有的區域警務協調機制作用是否足夠?司長將會如何提升有關當局,強化情報收集交流的能力,從源頭打擊換錢黨?
 
參考資料:
換錢黨刑事化,可能會根據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第13條作出修訂。
 
2.電話網絡詐騙:
電話騙案、網絡騙案等等同樣亦是禁止不絕,而且今年更有明顯增長,而且受害對象更加年輕化。我們亦理解到,跨境騙案對於有關當局偵查和杜絕方面存在一定難度,故此最實在的手段仍然莫過於強化教育宣傳,以及從止付機制方面着手,故此想請問司長,在這兩方面工作有何新進展?例如在宣傳教育方面能否普及到更多不同的應用平台?以覆蓋不同年齡層?而在跨境緊急止付系統方面又有何新進展?如何利用科技手段?
 
 
3.針對家庭暴力成立專責小組
家暴法自生效以來,一定程度上發揮了保護婦女幼兒的作用,但與此同時亦都被社會垢病存在「通報率高、檢控率低、定罪率更低」的問題。以今年上半年數據為例,家暴通報個案接近1300宗,但最終被定性為懷疑家暴的檢控個案只得18宗。

雖然家暴法是綜合性的應對法律策略,主體責任部門是社工局,但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在當中佔據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對於能否保護受害人,能否將家暴者繩之於法,起關鍵性作用!要知道家暴受害者要採取報警手段,有可能已經並非第一次發生,或者已經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但畢竟家暴法有別於刑法,有更細緻的識別和門檻,尤其是一些精神上虐待,或者不容易留低傷痕的侵犯,對於前線人員有效識別、搜証存證方面存在一定的難度。故此,想請問司長以及有關當局對於作為前線介入或後續調查的人員,如何加強對家暴受害人的識別能力以及取證搜證能力?

家庭暴力一單都嫌多,零容忍基本上是澳門整體共識,誠如有關當局曾經講過:「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家暴施暴者」。故面對如此高發的家暴案件通報,當局會否如應對不同罪案一樣,研究成立專門應對部門或小組,讓執法人員以更好地接受更專業培訓,專職專責地配合主責部門,更好地應對家暴個案的處理?

4.交通-行人亂過馬路執法
再一次跟進關於行人亂過馬路的問題,自從復常之後,「行走的22萬」基本上係每一個市民,每一日揸車出行都要面對,道路交通法傾向於保護行人,呢一點無可厚非,但同時亦都要考慮去保障奉公守法的駕駛者。早兩日在行政法務司辯論範疇當中,我提及過作為交通規劃,主要有三個要素:「1. 立法執法」、「2. 教育」同埋「3. 工程」,首先在立法方面需要行政法務司修改道路交通法調升罰則。而在執法方面,根據當局提供數據,過去10個月亂過馬路的檢控個案的確有大幅增加,顯示當局亦都有正視問題,但是兩千多宗數字,除開10個月其實每日檢控數字不夠8宗,每日平均8宗的檢控,其實任何一個區域、任何一個街口1分鐘都唔止八個人亂過馬路。對比違例泊車抄牌,10個月已經40萬宗檢控,平均每日違例告票超過1300張,所以我想請問有關當局是否應該需要平衡一下人手?在檢控市民違例泊車的同時,亦應該要抽調部份人手去整頓亂過馬路現象?
 

第二點「教育」方面,我知道有關當局在交通安全上「宣、檢、教」三個方面都做了大量宣傳教育工作,但因為目前亂過馬路人群有相當多部份是長者以及是有文化差異的旅客,所以我亦建議有關當局是否能夠針對這些人群多行一步,參考有一些地區針對長者亂過馬路問題,聯同一些民間團體開展一些專項教育活動「路老師」,持續性地去教育一些長者道路安全意識。又例如治安警察局過去曾經舉辦過「交通安全月」宣傳活動,持續一個月作出大規模宣傳教育,是否能夠聯合其他部門、民間社團重啟相關活動?
 
追問:
我亦都明白到亂過馬路這個問題並不容易解決,若然能夠修改相關法例調升罰則,相信能夠起到更大的阻嚇作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須要有關當局能夠切實執行,調配足夠人手加強檢控執法。參考國內應對亂過馬路問題,均會定期採取大規模運動式的執法行動,方能夠持續發揮「宣、檢、教」的作用,故此我希望有關當局在修法之後亦都能夠採取相關手段,遏止亂過馬路現象,保障奉公守法的市民和駕駛者安全。

針對家庭暴力問題,成立專門部門小組,當局可進一步評估警力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方面的執法成效,並因應社會變化,對警務人員在案件調查、搜證技能及相關法律等方面的知識上定時培訓。進一步優化相關程序,加強治安警、司警以及社工等不同機構之工作人員相互溝通協調,完善相關工作指引,三方構建緊密合作關係,共同處理好家庭暴力事件。未來政府如何進行跨部門合作,進一步提升預防家暴的宣傳工作力度,持續推動構建預防家暴、精準檢控個案的全方位網絡。請問司長在這方面有什麼計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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