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交通事務局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3年7月27日第768/E588/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3年7月19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7月28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提出以高效出行、TOD開發及綠色生態的理念,在土地集約利用的原則下,打造以輕軌為中心軸線、兩橫兩縱的路網佈局,以及便捷通達、綠色低碳並串聯輻射整區的慢行系統構成的多元出行交通體系。新城A區住宅區到學校村的步行距離較短,區內居民可步行接送子女到學校,跨區接送則可利用學校村地下空間,將來會要求在地下停車場設置接送的停泊位置。至於具體建設方案仍需結合詳細規劃和相關部門意見,才能進一步予以研究落實。
對問題2.交通事務局表示,正積極落實《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規劃文本中改善交通安全及出行環境的相關工作。當中,將因地制宜增設行人天橋、優化斑馬線,以及設置斜行過路設施等;重點在學校、醫院等設施周邊,完善交通燈訊號控制系統及加裝人行橫道發聲系統,以保障行人過路安全。此外,局方亦持續推動規範化設計道路設施,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及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局方每年暑假都會對全澳各校區的交通設施、標誌及標線等進行檢視、新增、翻新及更新,今年將會在40間學校加裝螢光行人橫道標誌,以提高駕駛者注意。
對問題3. 特區政府現正依次按序開展各區詳細規劃的編製工作,至於對各區校園附近交通的規劃建設方案,將來仍需結合詳細規劃和相關部門意見,才能進一步予以研究落實。
代局長 麥達堯
2023.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