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立法會透過2023年5月17日第504/E392/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李靜儀議員於2023年5月12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5月18日收到的書面質詢,經徵詢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博彩監察協調局、澳門金融管理局、旅遊局之意見,本辦公室統合回覆如下:
就質詢第一點內容,司法警察局與澳門金融管理局緊密協作,打擊金融犯罪活動,並與博彩監察協調局定期會晤交流,優化執法及監察。為預防和遏止非法兌換等不法活動,治安警察局於2023年1月至4月,針對娛樂場周邊開展打擊非法兌換行動共186次;司法警察局自2022年12月中旬起將巡查隊由4隊增至6隊,以更高頻次及更具針對性地開展執法工作;警方於2023年第一季截獲“換錢黨”共3,655人,較去年同期截獲的2,049人增加78.4%。“換錢黨”人數及活躍度的明顯增加,相信與疫情趨緩,通關政策放寬以及博彩業的復甦存在密切關係。警方持續關注與評估非法兌換活動對社會治安的影響,並強化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與頻率。此外,澳門金融管理局與司法警察局建立了完善的合作機制,按自身的職權,協作打擊同時涉及刑事罪行和非法金融活動的實體。當得知有人士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澳門金融管理局會隨即展開調查,並在掌握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對違法實體提起程序,以維護澳門的金融體系秩序。澳門金融管理局表示,特區政府正重新訂定《金融體系法律制度》,以加強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處罰。
與此同時,因應近年非法兌換活動在娛樂場或周邊地區持續活躍,不時衍生詐騙、搶劫以至兇殺等案件發生,司法警察局高度關注,於2023年5月30日與金融管理局代表召開會議。會上司法警察局反映現時“換錢黨”活動在娛樂場內外的情況及對治安的不良影響,日後雙方共同合作以增加“換錢黨”的營運成本,壓縮其生存空間。
關於監察被禁止進入娛樂場人士,司法警察局在娛樂場內進行巡查及執法工作的過程中,將截獲的“換錢黨”相關名單交予博彩監察協調局,由該局依法採取禁入場措施,後續亦會根據禁入場名單,恆常對場內可疑人士進行截查。博彩監察協調局表示,除依法要求娛樂場承批公司採取適當措施以防止有關人士進入娛樂場或進行博彩外,亦不定期派員對場內人士進行身份核查,以有效落實現行第10/2012號法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
就質詢第二點內容,警方透過日常警務巡邏、各類警務行動,以及社區警務聯絡機制、酒店警務聯絡機制等,持續加強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逗留。治安警察局於2023年1月至4月截獲非法入境人士共18人,逾期逗留人士共4,713人。在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方面,治安警察局於網絡社交平台與軟件進行防罪宣傳,並透過公眾舉報,巡查網絡平台以及社區警務聯絡機制等渠道收集情報,將調查後涉嫌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訊息通報予旅遊局跟進。治安警察局於2023年1月至4月獨立行動及聯同旅遊局共同行動打擊非法旅館共19次,涉及單位數量共47個,經旅遊局確認證實為非法旅館單位共12個。
旅遊局表示,第3/2022號法律《修改第3/2010號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於2022年4月1日起生效後,打擊非法提供住宿的成效得到加強。2023年1月1日至5月21日期間,已透過跨部門工作小組合共進行了27次聯合行動,巡查涉嫌單位52個次,對19個次懷疑被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施加封印,並對違反法律規定的人士展開制裁程序。旅遊局持續透過不同渠道了解非法提供住宿活動的情況,收集公眾意見,因應情況作針對性打擊部署,並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包括提醒旅客入住持牌酒店業場所的重要性,向公眾宣傳非法提供住宿可能會出現的後果,提醒業主慎防物業被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以及向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物業管理公司和經營住宿預訂業務者傳達其須負有的合作義務。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張玉英
2023.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