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市政署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3年1月31日第091/E65/VII/GPAL/2023號公函轉來李靜儀議員於2023年1月13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3年2月1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2及3. 特區政府正按序開展各規劃分區的詳細規劃編製工作,目前已優先開展東區-2、外港區-1、外港區-2及北區-1等,未來會爭取儘快開展其他規劃分區的詳規編製。在編製各分區詳細規劃時,會基於該區現狀和發展需要,不斷完善整體空間佈局,優化公共設施,增加綠化休閒空間,打造宜居社區。
根據“總體規劃(2020-2040)”,推動內港整體優化是一項長遠工作目標,對交通、防災、環保、公共空間等因素作綜合規劃考慮,尤其配合防洪排澇的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例如海堤、擋潮閘、蓄水池、泵站及主要排水管網等,以提高防洪、防潮、排澇及蓄水能力。至於將來涉及下環區及內港一帶的具體建設發展方案,仍需結合詳細規劃編製、相關部門和社會各方意見,以及都市更新相關政策,進一步予以研究落實,以更好地推動區內的整體發展。
在改善社區衛生方面,市政署表示,近年已在下環區至內港區一帶設置共14個壓縮式垃圾桶,未來會持續完善區內垃圾收集設施,同時協調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加強對公共地方及垃圾收集設施的清潔工作,以維護社區環境衛生。
局長 黎永亮
2023.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