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體育局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6年1月26日第0098/GSG/SAAL/2026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6年1月15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6年1月27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體育局表示,特區政府關注居民對體育設施的需求,持續研究及評估從多渠道拓展體育設施,為居民爭取更多的體育空間。關於計劃利用奧林匹克體育中心臨時停車場改為多用途運動空間的工作進展,現階段正準備前期的規劃及研究工作,預計於本年內落實規劃方向,並爭取盡快開展相關工程。
對問題2及3.
為進一步盤活土地利用,特區政府已明確對土地採取“規劃利用+臨時使用”雙軌模式,去年至今,已合共推出39幅土地儲備作臨時利用,用途涵蓋臨時休憩區、戶外輕重型停車場、體育設施用地、環保加FUN站及其他用途等,加上過去已作臨時使用的土地儲備,相信已一定程度滿足居民對公共休憩活動空間的需求。
原賽馬場地段的發展利用已納入長期規劃發展,而東亞運大馬路與東亞運海濱街之間的土地已規劃為居住區。特區政府將持續對包括上述土地在內的現有土地資源進行審視,配合特區政策、社會所需及“城市總體規劃”,充分聆聽社會意見,綜合研究不同土地儲備作臨時利用的可行性。
土地工務局
局長 黎永亮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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