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時本澳三十年樓齡以上的樓宇約有五千幢,當中不少屬於未有成立業主會或聘用物管公司管理的“三無舊廈”。隨着時間推移,樓宇老化問題日益突出,不僅影響居民的居住安全與生活質素,亦為社區公共安全帶來潛在風險。值得關注的是,據資料顯示全澳七千多幢樓宇中,僅八百多幢已登記設立管理機關,樓宇長期缺乏有效管理,失修情況將進一步加劇。尤其鄰近香港早前發生的嚴重火災事故,突顯樓宇管理及維修工程在執行與監督層面上的公共安全屬性,相關問題已不再限於私人財產事務,而是涉及整體社會安全與公共利益。
在現行制度下,雖然政府也強調樓宇的管理、保養與維修屬業權人的共同責任,並主要透過巡查、投訴及跨部門轉介等方式跟進失修個案。然而,即使《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已訂明業權人須對樓宇進行定期檢查與維修,但相關規定並非強制性,實務上難以有效推動執行。特別對於“三無舊廈”,普遍存在戶數少、住戶年齡偏大、經濟能力有限、維修費用攤分負擔重,以及缺乏管理機關統籌協調等問題。即使已成立業主會或管理機關的樓宇,亦不時出現新舊管理機關發生糾紛、訴訟,或工程利益分配不透明等情況,使維修工程遲遲無法推進。
而《樓宇維修基金》作為協助業權人開展樓宇維修的重要政策工具,其制度設計及實際運作,對改善老舊樓宇狀況具有關鍵作用。新一份施政方針已提出將修訂基金制度,包括放寬資助範圍、提高資助金額,以及開通網上申請平台;當局早前亦表示,將研究把資助範圍擴展至樓宇更新工程,例如更換內外牆飾面等項目,相關方向值得肯定。但除了擴大資助項目及增加經濟支持外,如何透過制度優化進一步降低申請門檻、提升行政程序便利性,並加強對“三無舊廈”的針對性、主動性支援,以更有效協助居民啟動樓宇維修改善舊區居住環境,並配合城市安全、環保節能及街區活化等政策目標,也需要持續關注。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過往有居民反映,對《樓宇維修基金》不同申請計劃及資助項目的具體適用範圍掌握不足,特別是未成立管理機關的舊廈業主,對申請流程及所需程序較為陌生,影響申請意願。鑒於“一戶通”已成為居民常用的公共服務平台,請問政府會否研究將基金的申請程序、資助項目內容及相關指引整合至“一戶通”,推動申請流程電子化,以提升辦理效率、資訊透明度及居民的使用便利性?
2、新一份施政方針提出將發揮“都市更新委員會”的作用,研究推出鼓勵都市更新、完善樓宇維修及街區美化的政策措施,由於三者間具高度關聯性。當局在研究優化《樓宇維修基金》制度時,能否在納入“更新工程”作為資助範圍的基礎上,進一步將外牆景觀設計、騎樓天花修復、社區綠化設施,以及天然氣管網鋪設等工程納入可資助範圍,使基金資助方向延伸至街區美化及環保節能層面,改善舊區面貌及能源使用環境,降低安全風險,以提升居民參與樓宇維修的意願?
3、針對“三無舊廈”長期存在失修、失管的情況,請問政府在研究優化《樓宇維修基金》時,會否考慮配合推出具針對性的支援措施,例如為樓齡較大、樓宇狀況較差的舊廈提供一次性“專項維修啟動金”,或透過專案方式主動支援居民處理申請、工程統籌及後續跟進事宜,以更有序及有效地推動低層老舊樓宇的維修工作?
澳區政府房屋局關於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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