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陳禮祺就完善社屋管理機制提出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陳禮祺就完善社屋管理機制提出書面質詢

特區政府在《2026年度施政方針》中強調將加強公共房屋巡查與監管,並預計新城A區多個社會房屋項目將於2026至2027年間陸續竣工。然而,在「舊區重整」與「人屋雙老」的雙重壓力下,現有社屋的維護管理仍側重於「事後補救」,導致老舊社屋的維修機制逐漸顯露疲態。台山平民新邨、青洲社屋群、青洲坊及石排灣公屋群等,近年來頻繁出現建築質量、設施老化及維修管理滯後等問題,雖然第14/2021號法律《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已規定私人樓宇須定期保養維修,但政府作為社會房屋的業權人,在履行相關義務的公開性與監督機制方面,仍有待加強。

為體現行政改革精神,當局應建立更嚴謹的公共房屋質量監控體系,並落實以合理價格判給工程,避免過去的施工質量問題重現。房屋局雖按職責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檢測,但相關檢測報告及後續整改計劃,甚少向社會及住戶公開。

以2007年落成的青泉樓為例,樓齡雖未達三十年,但現場可見大堂出入口鐵門破損、無障礙出入口通道設計不當、休憩平台設施殘舊、升降機故障頻發等情況。據資料顯示,2025年青泉樓三台升降機全年故障次數合共達二十九次,平均每月至少有一台升降機出現故障,且三台升降機均曾出現單月維修次數達三次的情況。按現行《為房屋局轄下之社會房屋屋邨提供樓宇管理服務(I)2024》合同規定,維修須於事發後48小時內完成,且每月每台升降機總停機時數不超過72小時即視為符合要求。因此,儘管青泉樓升降機故障頻繁,至今未有處罰個案。對社屋居民而言,亦不樂見處罰個案發生,但社會房屋的居住環境質量及配套,與相關部門的管理積極性、透明度及自主性,確實存在優化空間。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針對社屋設施(如升降機、消防系統、休憩設施)出現故障或損壞,當局如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更清晰的標準以判斷應「直接更換」而非「反覆維修」,並將相關評估及決策過程向居民公開,以保障住戶的居住及出行安全?

二、當局現時透過「意•辦事」平台為社屋租戶提供服務,主要處理安裝許可(如露台拉閘/窗花)、一般維修(如滲漏水、爆水管)等申請。但在社屋公共空間的設施管理及維修安全方面,當局會否參考私人樓宇成立業主管理機關的做法,於每棟社屋邀請住戶加入關注小組,由小組成員與物業管理實體,就公共空間設施維護及使用,有序地收集及整理住戶的反映意見,使房屋局更清晰了解社屋狀況和住戶需求,作出處理及跟進,以提升住戶對局方及物管公司的滿意度?

三、隨著2026年新城A區多個社屋項目落成,當局會否全面引入物聯網及大數據技術,對社屋公共設備實施動態監測與預警,配合社屋住戶的人口特點及集中需求,相應調整社屋設施規劃,以整體提升社屋的居住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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