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深合區)正處於第二階段工作的關鍵時期。在推動琴澳一體化的進程當中,社會各界一直期望能推動澳門公務員更多參與深合區建設,藉此在建立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在促進澳琴基礎設施“硬聯通”、規則機制“軟聯通”、澳琴居民“心聯通”發揮更大的作用。
早前,行政法務司司長在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截至2025年10月31日,通過臨時定期委任方式派往合作區執行委員會及所屬機構任職的全職公務人員共30名。此外,合作區面向澳門居民開展兩次員額制招聘,目前澳門員額制人員為84人,佔全部員額制人員的48%。”
雖然已有近半澳人參與,但有意見反映深合區執委會及各工作機構存在三種澳門公務員體制,即澳門公務員體系、深合區招聘的澳門員額制,以及內地調派的公務員。即從事同一範疇類型的工作,但因其體制、經驗背景、工作方式、薪酬待遇等均有所不同,難免部分會出現對政策措施的理解、行動與目標上的不一致,在合作上產生一定影響。
對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正如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重要講話中提到,要看在發揮“兩制”之利、推進兩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上,有沒有創造新的制度性成果。未來粵澳兩地會否共同研究深合區公務人員體制創新,整合各部門及機構建立統一人員制度,規範人員聘用、精準評估深合區執委會及各工作機構的人員數量,以配合深合區長遠規劃和發展需要?
2、除了公務員體制外,為讓深合區整體公務員團隊能更好發揮“四共”體制的制度優勢,請問未來如何協調好不同背景人員的工作方式、工作氛圍,成為深合區建設發展的重要內部驅動力?
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深合區發展建設工作明年起將由以往的行政法務司,改由經濟財政司統籌。請問統籌部門的轉變後,具體人員職責及工作部署上將有何調整?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關於立法會黃潔貞議員書面質詢的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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