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逐步把澳門打造成為“演藝之都”,特區政府於路氹建造臨時“澳門戶外表演區”,並於去年底試營運,為大型演藝活動提供表演場地。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因應本澳表演活動持續舉辦,本地觀看表演人數按年大幅增加百分之八十二點八,而本地舉辦的演唱會數目明顯增多,當中觀看音樂或舞蹈表演的本地人口中,有逾八成曾觀看本地舉辦的演唱會,反映演唱會帶動的文化及經濟效益。
議員李良汪指出,隨着演唱會經濟的發展,衍生不少“黃牛票”及詐騙等問題。有居民反映,人氣歌星演唱會一票難求,門票甚至被翻炒數倍出售,而不法之徒藉機詐騙門票的情況時有發生,令消費者蒙受金錢損失,當局必須正視及完善有關問題。社會認為,未來可考慮根據演出性質、參演人員或團隊熱度等方面作評估,推動主辦機構完善售票方式和規則,以減低炒賣及詐騙的風險。
此外,特區政府早前表示,表演區已收到多項下半年的活動申請,將進一步推進落實七至十月多個條件較為成熟的項目,但有主辦機構反映,遞交申請多時仍未有回覆結果,難以規劃演出檔期及作好相關安排,無奈只能選擇其他城市或地區舉辦演出活動。他認為,特區政府應儘快檢視審批流程及設定審批期限,以便主辦機構能夠有更充足的時間進行活動籌備和宣傳,從而確保各項演出活動能夠順利進行。
李良汪強調,打造“演藝之都”不僅對發揮跨界聯乘及刷亮澳門國際大都市的“金名片”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更有助推動本地演藝從業員及演藝製作朝專業化和市場化發展,為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注入動力。故此,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打擊相關不法行為,並對本地演藝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援,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和穩定演藝事業發展。
特區政府表示,一直關注與藝文表演活動有關的門票銷售及票務詐騙等情況,相關部門互相配合,依職能開展各方面工作,持續預防及打擊與演出門票有關的不法活動。然而,本地演出活動,尤其演唱會門票被“黃牛黨”炒賣及詐騙的情況仍時有發生。李良汪質詢除透過執法打擊,當局還有何部署,會否考慮修法加大罰則?會否透過完善票務管理,進一步打擊有關不法活動?針對在網上平台銷售“黃牛票”及詐騙門票的情況,當局與相關平台的溝通和合作情況如何,現時有否針對性的打擊計劃?
有主辦機構反映,申請使用表演區的審批時間長,當局沒有明確的服務承諾,導致難以規劃前期工作。他質詢當局,表演區下半年的申請審批情況如何?特區政府會否設定合理審批時間,讓主辦機構能有充裕時間籌備演出工作?
此外,社會文化司司長表示,會根據試營運期間的實際情況,持續對《澳門戶外表演區場地租借規章及指引》作出完善與修訂。他要求當局交代,表演區在去年底及今年六月中旬均有表演團隊使用,相關部門有否主動向場地租借方收集意見及建議,以便日後因應意見作出改善,使指引內容更貼合使用者的需求?表演區計劃引進更多海內外團隊籌劃大型戶外文化節慶、演藝節目及巡演活動,現階段有何具體內容可向社會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