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未分类 議員之聲|梁孫旭就如何加強外賣車手的交通安全和職業保障提出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梁孫旭就如何加強外賣車手的交通安全和職業保障提出書面質詢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日前路氹連貫公路圓形地發生一宗奪命交通意外,一輛外賣電單車與一輛旅遊巴相撞,電單車手腦部受到重創,送院搶救後證實死亡。本人對事件表示難過,期望當局及所屬公司能為死者家屬提供適切的幫助。又認為嚴重交通意外一宗都嫌多,當局有需要檢視現行外賣車手的規模和保障,建議建立“外賣車手登記制度”,透過對全職、兼職和自僱車手的統一管理,為他們提供職業安全培訓、出台工作指引、規範外賣平台對外賣車手的職業保障責任,以提升外賣車手的交通安全、職業安全和外送食物安全,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近年在疫情之下,越來越多人尤其青年投身做外賣車手,工作特性為多勞多得,雖然收入不低,但背後有一定程度的辛酸,每天戶外工作,經常飽受日曬雨淋,送餐時因停車位不足面臨被“抄牌”的風險。此外,車手為了賺多一些收入或受到催單的壓力,往往會在馬路上“爭分奪秒”、“見縫插針”,出現不少驚險的鏡頭,存在一定的危險。

本澳從事外賣車手的人員眾多,形式有全職、兼職亦有自僱,由於現時政府缺乏對外賣車手制定規範和保障,令車手的職業安全埋下隱憂。自僱車手更加未必有購買工傷保險,一旦發生意外,往往缺乏保障。而根據勞工局之前回覆本人質詢時表示,有關外賣車手權益保障按照「合同自由原則」,外賣平台與車手之間「可根據雙方的意願來決定合作方式」。倘外車手與外賣平台以「提供勞務合同」的方式建立關係,車手則為自僱人士,便不適用勞動範疇等法例所規範,而是適用雙方建立關係時所協議的條件及適用民事法律規定。總結而言,無論是聘用的勞動關係或自僱的勞務關係,都缺乏一套完善的職業安全保障。
參考內地的政策,為保障外賣車手的職業權益,出台了《關於落實網絡餐飲平台責任,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有關內容完善外賣平台訂單分派機制和勞動保障,以降低車手的勞動強度和保障他們的勞動收入和權益;在維護食品及交通安全方面,亦要求加強食品和交通安全的教育培訓,確保食品配送過程不受污染,引導外賣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為加強外賣車手的交通安全和職業保障,梁孫旭議員提出以下書面質詢:

一、隨著外賣平台興起,車手的交通安全和職業保障受關注。當局能否積極研究建立“外賣車手登記制度”,將兼職、全職和自僱形式的外賣車手統一管理。通過提供職業培訓,加強車手對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認識,以規範行業管理,在提升從業員的交通和職業安全的同時,優化行業的服務水平?

二、目前外賣車手權益保障按照「合同自由原則」進行,外賣平台與車手之間可根據雙方的意願來決定合作方式」。在此原則之下,外賣平台未必會為自僱外賣車手購買工傷保險,一旦發生意外,較缺乏保障。當局能否規範外賣平台對外賣車手的職業保障責任,以提升外賣車手的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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