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政府通過直接聽取市民和立法會的社會代表的意見,往往能夠對擬推行的政策,又或對如何解決影響市民的重要問題,有一個更為全面的看法。
這樣,政府才能確切地預測將要推行的政策或措施可能帶來的正面或負面效果。通過市民的切實參與,才能做出更準確、更有效、更公平的決策,從而使社會更具包容性和參與性。善於聆聽是促使決策合法、公平的重要一步,有助於建立一個更公平、均衡的社會。
以上的開場白與現金分享計劃相關。作為其主要依據和理據,該計劃的目的一直以來都是為了與居民分享澳門特區過去十七年的經濟發展成果。
多年來,不少市民及立法會議員都提出該計劃應屬長期性及恆常性計劃,並由立法會通過的特別法規範。
然而,在沒有聽取市民和立法會意見的情況下,政府透過第15/2023號行政法規,單方面決定將發放現金分享款項的安排定為屬“臨時性”,而非大多數市民及部分議員多年來所建議的恆常性質。換言之,政府明年可以隨意找個理由便輕易終止該計劃。
第二件令人詫異的事是本年度的現金分享計劃設定了183日的條件。同樣是沒有適當聽取社會、市民及立法會就這項重要的議題表達的意見。就2025年的現金分享計劃,今日對在 2024 年發生的事實施加規則顯然是不公平及不合理的,因為居民沒有機會及時調整他們的家庭和職業生活模式,以適應今年才發布的第4/2025號行政法規所規定的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有數百種特殊情況並不在第4/2025號行政法規的例外情況涵蓋範圍內,而這些情況是被視為正當及相關的,例如在公海作業的漁民無法滿足183日要求的情況。
澳門政府應向公眾公開未作分享的金額總數及將用於何處、這些新措施的行政成本是多少,以及會有多少居民受到影響。
這一切以及行政法規未有規定的其他特殊情況,引發了市民的普遍不滿,並導致了社會群體之間出現怨氣和分化。這一切本來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政府官員有常識、能力和政治觸覺,意識到現時不是適當時機去實施會導致社會不穩定的措施。
最後,鑑於現時社會氛圍較為消極(自殺、失業、工作無保障和不穩定、低收入、商店倒閉、生意欠佳),政府應儘快推出對連續六個月以上從事兼職工作的低收入僱員的補貼政策。
政府還應推出利息補貼制度,在經濟上支援長期負資產的家庭,減輕銀行利率的影響,讓這些家庭的每月供款額可以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