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行政公職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財 政 局 和 旅 遊 局 的 意 見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5 年 4 月 3 日 第309/E264/VII/GPAL/2025 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 2025 年 3 月28 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 2025 年 4 月 7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答覆如下:
一、關於質詢第一點及第二點
“公司設立全程電子化”、“商業名稱可予登記證明全程電子化”及“自然人商業企業主首次登記全程電子化”服務,目前已進入開發測試階段,預計陸續於今年第二季及第三季在“商社通”平台推出。屆時市民將無需前往登記及公證機關辦理相關服務,實現文件製作、提交登記申請、繳費及領取文件全程電子化,以降低公司設立及相關服務的成本及時間。
在優化企業營業稅申報流程方面,財政局表示,經第 24/2024號法律修改《營業稅章程》第八條的申報規定,自 2026 年起,倘若納稅人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對變更公司資本、變更公司的商業名稱(即營業稅納稅人名稱)或變更公司的股東或機關據位人提出登記請求,有關資料將透過互聯方式通報財政局,並視為已及時作出相關稅務申報,納稅人無須另行遞交營業稅申報書。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與財政局將持續完善公司登記資料的互聯,優化與公司設立有關的服務流程,讓新設立公司可經“商社通”申報開業,實現線上辦理公司設立及稅務登記。
二、關於質詢第三點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特區政府着力加強跨部門協作,優化審批程序,拓展“一站式發牌程序”,以及透過“商社通”向商企提供便捷的電子化服務,藉電子申請及聯合審批平台實現全程電子化處理,提升行政效率及透明度。
至於企業廣告招牌設置方面,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各部門按職能持續保持緊密溝通及進行處理,並研究以電子化及優化行政流程等方式完善相關審批程序,以達至便民便商的目的。
在法制建設層面,特區政府設立了跨部門“檢討營商法規工作小組”,並已對現行涉及各類行業准入或審批的相關法律法規展開全面和系統性檢討,以“便利營商”為導向,循“放管服”的改革方向,簡化行政流程,首階段將針對規範層面廣且訴求強烈 的 法 規 進 行 修 訂 , 包 括 規 範 特 定 經 濟 活 動 行 政 條 件 的 第47/98/M 號法令、規範餐飲場所和酒吧執照的第 16/96/M 號法令、第 7/89/M 號法律《廣告活動》及第 11/2013 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將在保障消費者利益、文化遺產價值、建築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減少有關法例對營商環境,尤其是企業開業的不利影響。
法務局局長
梁穎妍
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