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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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行政長官的指示,本人對立法會2022年2月4日第131/E100/VII/GPAL/2022 號公函轉來何潤生議員於2022年1月25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2 年2 月7 日收到之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特區政府按照現行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規範的評估準則、工具及方法,對具不同殘疾類別的澳門特區居民進行殘疾分類分級評定。鑑於內地的殘疾人評定標準和方法,以及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與澳門特區的評定準則和方法,以及“殘疾評估登記證”的使用和政策訂定的目的不盡相同,因此,現階段暫時未有開展珠、澳兩地殘疾人跨境鑒定辦證互認的條件。
為體現特區政府對本澳殘疾人士的關懷,現時持有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享有殘疾津貼、免費醫療及車資優惠等普及性福利。截至2021年年底,本澳共有15,560名澳門特區居民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對比國內約有8,500 萬殘疾人口,倘若特區政府在現階段開展內地殘疾人證持證人來澳可享有相同優惠等普及性福利的相關政策, 特區政府的公共財政將面臨巨大壓力。考慮到上述殘疾評估、福利政策和公共資源存在較大差異的因素,再加上本澳社會並未取得普遍共識等的實際情況,預見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兩地殘疾人福利互惠的政策未具可行的條件。
此外,在15,660 名持有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特區居民之中,居於珠海市的約有60人;當中,大部分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 並以肢體及聽力殘疾為主。特區政府將在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中,以先行先試的方式開展長者服務,暫未有計劃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設置專為殘疾人士服務的機構。然而, 透過兩地的合作機制,對有意在深合區開展工作的社服機構,又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協作支援。未來,特區政府將會持續關注有關情況,因應實際需要與發展條件進行相應的規劃。
最後,特區政府感謝何潤生議員對有關事宜的關心和建議。
社會工作局局長
韓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