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 長:邱躍進
|總編輯:張曉暉

經過社會多年討論,《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終於提交立法會一般性討論並獲一般性表決通過,法案從建立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明確規範各方應有責任和義務及提升罰則等方向,加強建築工地的安全管理,提高工作人員職安健意識,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促進建築行業健康發展,我們對此表示認同。
我們關注法案在建議建立安全管理人員制度並規範其職責和義務的同時,更重要是賦予有關人員明晰的權限,以發揮其實際工作成效,促使施工單位重視有關安全建議及要求,希望在細則性審議時能夠進一步清晰有關人員的權責。
我們亦關注現時安全管理人員數量能否滿足行業發展需求,希望當局培訓本地居民,為其從事建築業提供良好的發展途徑,創造向上流動的機會。此外,法案建議在具適當解釋的情況下,勞工局可向非澳門居民發放安全主任特別准照,我們關注上述措施的執行細則,希望當局審慎規範和使用特別准照制度,當局更須加強相關專業本地人才培養,以便未來本地居民能夠有序銜接。
必須強調,當局除檢討修訂各類職業安全健康標準和規範,提升行業安全意識外,也必須完善有關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損害的賠償的法律制度,對不幸遭遇意外的受害人及其家屬給予更適切的支援。現行第40/95/M號法令實施二十多年,期間當局僅對部分條文及金額作出檢討修訂,我們建議當局盡快對有關法令開展全面的檢討和優化,加強僱員權益保障。
除建築業外,其他行業工作意外形勢亦不容忽視,希望當局依循本法案修法思路,盡快完善其他行業職安健法律法規,全面加強僱員生命安全保障。(202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