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述
運輸工務範疇以建設“幸福澳門”爲目標,朝著建設宜居城市,平衡房屋供應,優化城市交通,加強環境保護、提升城市韌性以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六大方向,並以高度責任擔當、科學創新思維、專業務實態度,致力打造宜居宜業、和諧美好的澳門。本人對於司長以及其下團隊工作的魄力和態度是給予肯定和支持。
1.城市詳細規劃
參考城市總體規劃,將本澳土地劃為十八個規劃分區,目前完成並公佈的只有東區-2,即新城A區的詳細規劃,而正在開展的分區規劃有4份,根據今年施政報告的工作時間表,相關規劃將分別於2026年及2027年的下半年完成,粗略估算詳細規劃需要3至4年時間,而現時剩餘的13個分區的詳細規劃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和計劃。對此,請問特區政府對於各分區詳細規劃的開展及具體完成時間是否有一個既定的時間表?
另外,詳細規劃對於澳門整體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如高士德、下環及新橋等樓宇老舊問題嚴重,內港區亦要等詳規出,才可落實商圈優化及建設的進度,因此詳規早一步完成,都市發展就早一步落實。請問當局下一輪詳細規劃的分區又有哪些?在其他分區詳規未完成之前,政府對於社會配套建設及都市更新等逼切需求將如何處理?
回應:
若分區目前未有詳細規劃,政府仍然會就各項建設事務進行規劃,社會無須擔心因詳細規劃令社會發展及建設延誤。
2.土地儲備使用
早前好高興聽到柯嵐司長曾透露運輸工務司短期內將有2至3幅土地釋出,相信能為學生增加體育用地,相關場地將以日間學校使用,晚間居民使用為未來方向。請問司長相關地段更多詳細的資訊,包括明確位置、大小?有沒有初步規劃方案?打算提供什麼類型的體育設備和可以供多少學生以及附近的居民使用?
在儲備土地的臨時使用上,除了用作體育用地外,本人團隊亦多次提出將儲備土地用作休憩、泊車等的用途,但過去的進展一直緩慢,請問除了社文司司長透露的體育用途外,會否有其他的儲備土地可以作其他的臨時用途?
回應:
包括新增自由波地的位置。運輸工務司司長譚偉文表示,已與社文司充分溝通並檢視現有土地資源。目前第一階段暫時確定三幅土地作為臨時自由波地,先開放公眾使用,包括一、新城A區B13地段:面積約15,800平方米。二、南灣湖C8地段,面積為4,422平方米。三、氹仔BT7地段,面積為3,745平方米。
政府還計劃將部分土地用作臨時停車場,以緩解停車需求。原飛鷹基地的土地做臨時停車場,可增約68個輕型汽車泊車位;另外,嘉翠麗第二座清拆後,亦會做臨時停車場,約可泊45個輕型汽車泊車位及約40個電單車泊車位,詳細設計稍後再公佈。
司長強調,政府仍在積極尋找更多適合的土地資源,預計會有超過十幅地段可供開放,但相關計劃尚未成熟,暫不適宜對外公佈。待條件成熟後,將陸續公佈更多土地規劃及臨時利用的安排。
特區政府在謹慎管理本澳緊張土地資源的前提下,將逐步考慮不同需求,並持開放態度。
3.電動車消防
根據日前保安司表示,本澳去年共發生7宗電動車火警,當中三宗電動電單車嚴重燒燬,其他車輛則有出現電池冒煙的情況,不少起火個案均發生在停車場內或充電期間,顯示出電動車消防問題確實值得重視。
過去本人曾多次就相關問題向當局質詢,當局回覆指已要求公共停車場管理公司加強對消防設備的維修保養,並適當增設合適的滅火設備,但當詢問相關合適滅火設備的增設要求及執行情況時,則未獲當局正面回應。對此,請問司長能否向公眾透露目前本澳設有充電設備的停車場,在針對電動車增設滅火設備的執行情況?又包括哪些滅火設備呢?
日前黃少澤司長透露,針對電動車起火後 向上燃燒 及 難撲滅的特性,曾向運工司有關部門建議推動所有電動車充電設備只能設於負一層或以上,並建議於去年7月1日實施,但透露相關部門認為須進行諮詢,諮詢持續至今已接近一年,有關風險亦存在持續一年時間。為此,請問司長是否了解目前就相關諮詢開展了哪些工作?諮詢的持份者有哪些?當局又會否盡快與消防部門合作,完成對電動車消防的制度完善呢?
回應:
目前發現電動電單車的火災主要由充電插頭的制式問題引致,目前已將公共停車場電動電單車插頭轉為三腳插及兩腳插通用。
未來當局會同步考慮推動電動車換電模式,為駕駛者提供更多選擇。
當局高度重視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安全性,未來跨部門小組將持續探討相關消防指引,使充電樁的安裝更加安全並符合本地區的消防條例。
當局將保持與消防部門合作推動相關指引及法規建設,將消防安全放在首要考慮因素,現階段正開展諮詢工作,並邀請專業機構研究及參考國家標準制訂相關指引,當局將確保指引盡快落實出台。
4.房屋政策
早前行政長官亦表示有必要因應市場環境等變化,重新研究調整五房屋階梯政策。為此,請問政府會否考慮啟動過去都有做的房屋需求及房屋政策等調研工作,推算澳門未來對各類型房屋的供需數量,以及各社會階層對於住房條件的實際需求,為特區制定以家庭發展為本的房屋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另外,現時新城A區尚有11幅經屋用地尚未動工,司長剛才亦透露相關完工時間,夾屋亦正在推進當中,本澳中、長期內的公共房屋供應可獲保障,請問政府會否對新類的公共房屋政策開展可行性的研究,如撥出部份房屋資源作為試點,落實1人家庭開放申請T2單位、嘗試推出青年宿舍,或在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中提供“先租後買”的購房選項等方式,以加快青年的前期資產累積,降低其居住及首置成本,亦為房屋階梯之間提供更好的流動機會?
施政報告中亦提出積極研究經屋置換制度的可行性。請問當局將會如何開展有關工作,又會否盡早公佈相關資訊,包括制度的目標群體、置換條件,以及新舊經屋法下購買的房屋如何銜接等資訊,推動社會更充分和聚焦地發表意見和建議,為解決居民對安居樂業及成家立業的基礎需求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最後,在私人樓宇市場方面,請問政府會否考慮出台新的刺激措施,如重新推出四厘補貼計劃,以穩定和提振居民對本澳樓市的信心?
回應:
目前經屋置換制度正處於前期研究階段,議員提出的建議已納入研究範圍,政府將充份考慮相關機制及社會關心各個細節,未來有進一步資訊將即時向公眾披露,並加強公眾參與度。
針對私人樓宇市場促進措施,當局將緊密關注房屋市場變化,並持開放態度並根據需要出台措施,以平衡市場發展。
5.網約車
網約車服務在國內及外地已經超過十年,但因澳門的法律所限,政府亦無意開放網約車服務,所以本澳一直未有引入相關服務。可是,澳門社會有不少聲音要求開放網約車市場。行政長官日前亦稱“未來將探討增設網約車服務的可行性,大前提為市民的利益及安全,其次則是要平衡好網約車與的士的利益”。
事實上開放網約車在平衡的士與網約車的權益,相信在討論方面需要不短的時間,如相關權益、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及道路承載力等,請問司長預計何時可以完成初步評估?會何時向社會進行公眾諮詢,廣泛吸納社會意見?
回應:
政府已著手前期研究,相關制度從無到有,需要一定時間及過程,當局將按部就班根據澳門實際情況進行考慮,並優先考慮網約的士,在機制成功運作及社會接受後再考慮開放網約車市場。
追問:
在氹仔北段「海洋世界樂園」的土地是否按照原來的規劃,或是當局會另有安排?另外,「海洋世界」對開,正開展新城D區的建造工程,亦沒有規劃資料公布,未來將如何串連C區、D區,或未來E1區與氹仔北部建設,如何串聯整體發展,包括交通的連貫,過去曾和司長討論能否善用相關土地串連氹仔輕軌線成為閉環雙向的系統,請問司長會否研究海洋世界地段在當中的角色和作用?
另一方面,關於停車場內安裝充電設施,目前本澳的相關針對性法例僅對用電設施提出消防要求,未能跟上國內應對電動車消防的相關法律優化進度,亦未針對有充電設備的停車場明確消防要求。
請問當局在現時與消防局的恆常溝通機制下,有否就相關法律優化工作進行討論,又認為是否有需要進行修法,或提出補充性法律,以明確保障居民生命及財產的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