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環境狀況報告2023》顯示,自《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生效後,噪音投訴個案總體呈上升趨勢,疫情期間更顯著升高。雖然報告指出,近兩年相關投訴已逐年回落,但2023年的投訴數字仍然與疫情前各個年份相比要高。2023年,整體投訴個案總數達10,538宗,比2022年減幅5.2%,室內裝修和工程的投訴都有所減少,但當中,「談話及喧嘩」達4,256,比2022年上升20.3%,情況值得關注。
按環保局統計數字顯示,長年以來,噪音檢控數字佔整體投訴數字約1%,比例偏低,儘管當局強調「檢控率與鄰近地區的情況相若」,但噪音對居民生活作息影響甚深,其中,社會生活噪音的檢控率於2023年更只得0.9%,故此有必要打強打擊生活噪音滋擾。
夜間生活噪音投訴尤其影響居民,已有不少居民反映,在靠近民居的休憩區,經常聚集不同人群飲酒、喧嘩,警員到場處理後,雖然情況有所收斂,但個別情況很快又死灰復燃,期望當局進行具有阻嚇性的跟進和執罰。
《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生效將近十年,雖然政府曾經作出一次修改,但隨著不同生活習慣的人士在澳門工作或旅遊的情況有所增加,生活噪音問題仍然滋擾著居民,當局應適時檢討相關法律,持續優化執法流程及方式,完善及統一投訴處理機制,對不同類型噪音源制定相應的措施,對噪音黑點加強法律的普法宣傳及巡查工作,預防和減低噪音對居民生活的影響,維護居民的休息權益。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2023年本澳錄得整體噪音投訴數字相比疫情前任何一年仍然較高,檢控率仍然偏低,尤其社會生活噪音的檢控率處於近年較低水平,原因為何?對於偶然或短暫發出噪音的個案,不排除執法上存在客觀困難,又或會以勸喻的方式處理,但對於經常重覆出現噪音投訴的個案或地點,當局會如何有效跟進?
二、一些靠近民居的休憩區,在夜間經常聚集不同人群飲酒、喧嘩,即使警員到場作出勸喻,當局曾表示不少情況都因未能發現噪音或未能接觸投訴者而歸檔,相關情況很快又死灰復燃,目前當局經常接獲噪音投訴的黑點有哪些?當局會否加強在這些地點主動巡查,避免有關人士影響居民?
三、《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生效將近十年,因應社會發展實施經驗,例如對於測量噪音的標準、低頻噪音規管以及其他待完善之處,當局會否就《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律作出全面檢討,以研究修訂的必要?
澳區政府環保局關於立法會李靜儀議員書面質詢的答覆如下: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的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4 年 11 月 15 日 第 1157/E887/VII/GPAL/2024 號 公 函 轉 來李 靜 儀 議 員 於2024年11月8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11月18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環境保護局經分析,隨着《噪音法》生效和相關執法工作,
整體社會生活噪音投訴呈下降趨勢。惟社會生活噪音具突發性、隨機性且不持續等特性,當執法人員到場後,大部分個案的噪音已消失,或因投訴人未能配合等情況而未能取證,故造成檢控率不高。情況與鄰近地區相若。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由於生活噪音產生的時間沒有特定規律及具有突發性,檢控上確實存在一定困難,故此,對於經常重覆出現噪音投訴的地點,治安警察局已派警員加強巡查,同時與大廈管理公司溝通,提醒管理員多留意重覆出現噪音投訴的單位,倘發現有噪音問題,管理員先對相關住戶作出提醒,情況沒有改善時可向治安警察局求助。此外,治安警察局持續進行宣傳和普法工作,向市民傳遞“噪音擾人,顧己及人”的訊息,以及提高市民對《噪音法》的認識。
對問題2.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目前治安警察局經常接獲噪音投訴的公共地方包括休憩區及廣場等,針對有關情況,治安警察局已派員在上述地點加強巡查,當警員發現有人於噪音管制時段在公共地方發出噪音,將依法進行勸喻或繕立實況筆錄轉交環境保護局跟進。
對於主要為廣場及休憩區的公共地方之噪音投訴,由於與人為活動相關,除政府部門加強巡查和執法外,環保局也會與相關社團合作進行普法宣傳,以冀從源頭減少噪音問題。
對問題3. 為平衡居民生活作息和社會發展,特區政府已分別於2019年、2020年修訂《噪音法》及《聲學規定》,現階段暫未計劃修訂《噪音法》。
環保局局長譚偉文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