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經徵詢衛生局意見,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7月5日第726/E551/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梁鴻細議員於2024年6月19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7月8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土地批給程序必須遵照現行《土地法》規定進行,法律就公開招標及豁免公開招標的條件有明確規定。
對問題2. 對於尚未落實永久用途的國有土地,現時均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儲備,未來須配合特區政府的政策、社會發展需要和城市總體規劃作綜合考慮,以落實最終用途。
衛生局表示,特區政府透過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下稱“澳門協和醫院”)發揮引領作用,吸引更多旨在獲得醫療、養生和保健服務的旅客來澳,並聯動綜合度假休閒企業推出以健康為導向的服務產品,例如癌症篩查、輔助生殖、細胞治療等高端醫療,以及醫學美容、健康體檢、健康養生等旅遊醫療項目,促進全澳私營醫療業界協同助力大健康產業發展。特區政府已於離島醫療綜合體內預留部分土地,作為澳門協和醫院未來發展之用。澳門協和醫院亦將積極配合特區政府政策,創設更多有利條件,持續助力大健康產業的發展。
對問題3.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已明確土地用途為發展新興及高端產業的土地使用類別。總體規劃約束公共實體及私人。
代局長 麥達堯
2024.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