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照行政長官指示,本人對立法會2024年6月17日第651/E487/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4年5月31日提出,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6月19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的入口設置已適當考慮周邊客觀環境及對交通視線的影響,早前已在停車場入口相應增設指示牌及海報提示駕駛者入口的分佈,並調整該處的交通標誌及收費閘機以改善車輛進入的操作。
對問題2. 運輸業界過去一段時間持續反映重型車泊位不足,故柯維納馬路原重型車停泊區在重整為戶外收費停車場時保留了重型車泊位,重型車收費與其他公共停車場重型車收費相約。
對問題3. 現階段未有建設戶外公共停車場的計劃。政府相關部門會因應大型活動的舉辦地點、規模及性質擬定包括交通的各項臨時安排,前往及離開活動場地的參與者應以活動主辦單位安排的接駁交通及公共交通出行,盡量減少對周邊交通及其他市民正常出行的影響。期望社團主動協助宣傳有關參與大型活動的交通出行方式。
交通事務局局長
林衍新
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