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環球新聞報 議員之聲 議員之聲|黃潔貞關注家事調解制度及相關配套措施進展的書面質詢

議員之聲|黃潔貞關注家事調解制度及相關配套措施進展的書面質詢

近十多年以來,本澳每年的離婚宗數一直保持在千宗以上,當中不少離婚夫妻仍育有未成年子女,如據政府統計資料,單是2023年的1,299宗離婚個案中,就有846名未成年子女。未成年人作為社會的未來棟樑與可持續發展關鍵,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減低因父母婚姻破裂對其身心健康帶來的負面影響,值得全社會共同關注。

政府今年已完成了修改《民事登記法典》,其中涉及有未成年人子女的兩願離婚條文,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當中有關兩願離婚案件將可到登記局辦理,而相關行使親權協議,必須由檢察院進行審查,做法相信能減輕法院的司法負擔,同時避免夫妻及未成年子女面對法院程序的壓力,以及兼顧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保障。

不過,在總結以往本人接觸的個案經驗中,發現部分離婚個案,夫妻雙方很難自行就行使親權的問題達成共識並轉化為行使親權協議,甚至以未成年子女作為離婚及財產分割作為談判條件,令個案最終只能以訴訟處理婚姻關係,造成了嚴重的家庭內耗,且未成年子女因處於父母婚姻衝突中,帶來的傷害和負面情緒往往是長期甚至是永久性的。因此社會一直關注已納入今年法律提案《家事案件調解制度》進展,期望建立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更好保障夫妻雙方及未成年人的權益,並提供能修補讓婚姻關係的機會,促進社會及家庭和諧。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1. 今年3月份的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中,當局透露正有序推進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以及制定《家事案件調解制度》的法案草擬工作,經過前期深入分析研究後,提出相關立法建議方向。但現時《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已進入細則性討論階段,《家事案件調解制度》則仍未提交立法會審議,請問其最新進展為何?能否趕及本施政年度內完成?
  2. 為使未來《家事案件調解制度》得以有效運作,應對司法程序帶來的需求,並要滿足家事案件或糾紛的獨特性,建設具多元專業的調解員團隊至為關鍵。為此,請問相關部門在家事調解員的專業認可制度及培訓上有何規劃?如何支持包括法律、社會服務、心理諮商、教育等專業人士取得認證,為有需要家庭提供多元解決家庭糾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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