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 照 行 政 長 官 指 示 , 本 人 對 立 法 會 2024 年 5 月 3 日 第
500/E373/VII/GPAL/2024號公函轉來顏奕恆議員於2024年4月26日提出,
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24年5月6日收到的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對問題1. 第66/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已訂定將慢速充電的「非繁忙時
間」延長三小時(由晚上十一時提前至晚上八時),以配合充電用戶使用公共停車場的特性,有助減輕其充電費用。
對問題2.及3. 特區政府按《澳門電動車推廣計劃》推廣使用新能源車,倘
有鼓勵措施將適時公佈。
局長
譚偉文
2024.05.13